大树府发〔2021〕62号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大树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大树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大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防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确保重点;干群结合,专群结合;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认真借鉴汲取历次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防洪预案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 洪情通告及洪水预警
洪情公告以达州水文局及区防洪办提供的水情信息为依据,由大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洪水警报以大树镇广播电视站信号通知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电话通知或短信、微信通知为准。指挥部电话:0818-3255033。
当洪水接近并将达到警戒洪情(中等洪水)时,大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一号汛情公告,发布预警洪情警戒信号,各村(社区)在汛期密切留意短信、微信和电话通知;并做好人员转移准备。
当洪水位达紧急洪清(大洪水)时,大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二号汛情公告,发布紧急洪情警戒信号,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各村社、镇级各单位负责人及抢险队伍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临河和低洼地带人员转移。
当洪水继续上涨接近危险洪情(特大洪水)时,大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第三号汛情公告,发布抢险救灾信号,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带队赶赴现场,指导人员安置和物资转移,根据洪情变化,增加发布汛情公告密度及相应预警通知。
当洪水下降到警戒洪情以下时,解除洪情预警。各村社、镇级各部门接到汛情公告时,要立即到岗到位,配合协作,尽职尽责,全力抢险救灾。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大树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刘德刚任指挥长,副镇长魏有清任副指挥长,镇武装部、镇应急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镇民政办、大树国土自然资源所、镇规建办、镇派出所、辖区卫生院、辖区学校、镇供电所、镇供电站、镇供气站、镇环保办、镇交管办、镇财政所、镇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各村(居)委员会主任成员。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李俊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敏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日常事务。
大树镇抗洪抢险工作服从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在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下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洪抢险工作。
第二节 职 责
大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大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是达川区人民政府防洪抢险的指挥部的分支机构,行使大树镇辖区防洪抢险决策、指挥调度及监督防汛工作实施职责。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令;
(二)根据汛情趋势,对防洪抢险作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时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
(三)制定防洪预案并组织实施;
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其它有关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完成抗御洪涝灾害的任务。
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执行省、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确保防汛政令畅道;督促指导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和防汛抗洪工作;负责汛期(以区防办通知日期为准)防汛值班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助手。
镇武装部:负责制订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的方案;组织、协调、指挥预备役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抢险任务;组织防汛抢险应急演练。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交通隐患排查;确保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人员的优先运输;依法实施禁航,抓好水上船只的安全度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和全镇水利工程水资源量的调控和调度,组织制定龙滩水库、桂子山水库、黄桷湾水库安全度汛方案并督促实施;监管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负责统计全镇水毁防洪工程情况。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平台向社会和全镇人民第一时间发布洪情、灾情的有关信息。
镇民政办:落实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和管理使用,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大树国土自然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监测、监控及治理,指导各村地质灾害点进行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拟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及办理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土地管理相关事宜。
镇规建办:负责搞好灾后灾民异地安置的建设规划及筹建工作;及时提供房屋受灾情况、受灾程度、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镇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安保工作;解救洪水围困群众,确保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大树卫生院、黄庭卫生院:负责防汛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灾区防疫工作。
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东照小学:编制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避险预案;制定各中小学校应急处理措施、学生疏散转移方案;抓好学生应急避险知识教育;及时、准确报送本校灾情信息情况。
供电所、供水站、供气站:负责电、水、气的抢险工作和灾后供水、电、气设施抢修工作。
镇环保办、场管办:负责编制大树镇场镇清淤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村社对场镇洪水淹没区及村社淹没区进行清淤和环境治理工作。
交管办:负责汛期交通保障和洪灾发生时交通管制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及时筹措防汛资金和调拨救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易地搬迁(安置)经费管理等工作。
在汛期,各单位、各村(社区)均应将防汛工作的有关情况(如汛前准备、抢险救灾、灾情等)及时报镇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四章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
汛情预报组:由镇防洪办牵头,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组成。主要负责天气变化和水情的预警预报。
文秘与灾情收集组:由镇应急办公室牵头,民政、规建、国土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灾情的收集和上报。
抢险救援与治安保卫组:由镇武装部牵头,镇派出所、应急办、镇交管办、镇场管办组成。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道路、桥梁、渡口的交通管制;警戒、保卫、治安维护工作。
工程抢险技术组:由供电站牵头,镇供水站、供气站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抢险工作研判、会商,提出可行的抢险方案。
救灾安置组:由镇民政办牵头,财政、场管办、街道社区组成。主要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调拨和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
电力通讯保障组:由镇供电所牵头,供水站、供气站、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水、电、气、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
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由大树卫生院牵头,黄庭卫生院、各村社卫生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护工作、灾后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由分管宣传的蔡鹏同志牵头,镇社会事务办组成。主要负责舆情宣传和灾情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牵头,镇党政办组成。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防洪指挥调度
根据《达川区大树镇2021年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大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我镇辖区内相关单位随时待命,严格执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届时所涉单位全部紧急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并将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办公室电话迅速报告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服从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
第二节 水、雨情监测、预警预报方案
根据降雨量、水位、流量资料的观测收集,预测汛情,分析趋势,实时为防洪抢险提供科学依据。汛期,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上级防汛部门短期水情预测预报及水雨情实时预报,并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和全镇发布。
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洪水位和不同量级的洪情发布防洪预警信息。防洪预警信息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第三节 抗洪抢险队伍组织及调度方案
镇抗洪抢险队伍按照“以人武部预备役、民兵为主体,以年轻党员干部为骨干,组建综合性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和以单位、部门、村社干部群众为主体组建应急防汛抢险队伍”的模式组建防汛抢险队伍。
综合性专业防汛抢险队伍由镇人武部抽调人员组成,统属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专业防汛抢险队伍的运送由镇人武部解决,要求在接指挥部的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预案的布防方案、调动路线、运送方式和调度原则投入抢险战斗。
按照“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各村(社区)须组建应急防汛抢险队伍。在紧急情况(如遇超标准洪水与外界失去联系等)下按照“以人为本,全力救灾”的原则,迅速组织群众就近、就高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各村(社区)主任挂帅,以村(社区)委员会为单位组建;镇域企事业单位以干部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以部门为单位组建。抢险队伍要分别建立人员编组名册,确定责任人、责任地域、召集方式和联络手段,按不同量级洪水和所负担的地域投入抗洪抢险。应急抢险队伍的相关资料于4月10日前报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所有防汛抢险队伍都要服从大局,服从指挥,服从调度,确保出险时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四节 防洪抢险物资储备及调度方案
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分级分部门储备。储备物资的调用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需要、快速到位”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抢险物资的调运由物资储备单位在汛前安排落实,随调随到随运,使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达到品种、数量、库房、责任人、联系电话、调用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
第五节 灾民和受灾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经调查,当出现警戒洪情时,辖区仅有少数低洼地带受淹,受灾人数和物资较少,但若发生紧急和特大洪情时,沿河村社上百户群众住房进水,全镇将有2~6仟人受灾,这时的抢险救灾任务十分繁重,人员安置、设备物资转移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紧急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分片设点,就近转移,先人后物,撤离有序”的办法迅速疏散转移。
当发生紧急和特大洪情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将受灾群众向所设置的安置点转移,所有安置点必须逐一落实责任人、联系人及后勤保障措施。严禁灾民和物资向危房转移。安置工作实行村社主任和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任何洪灾情况下,受灾人员有吃有住、物资存放安全,不损坏,不散失。
当发生紧急或特大洪情时,镇派出所设立抢险工作机构,按“轻重缓急”的原则调度专门力量支援受灾群众和物资转移,尽量减少损失。
第六节 通讯及电力、供水保障方案
抗洪救灾中,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单位、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系以有线电话为主,同时充分利用无线通讯设备、移动电话等,必要时以交通工具联系。汛情发生时,防汛抗旱指挥部与人武部、派出所、水利、供电、供气、供水等单位保持热线联络。各级各部门在汛期来临前应提前检查设备,要求指挥机关的机线设备完好率应达100%。针对洪灾发生时可能出现的线路中断情况,通讯抢险队伍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修复通讯。
防汛抢险的供断电由大树镇供电所负责。要求汛期供电线路和主体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洪水出现时,要力争做到淹没区全部及时停电,非淹没区正常供电。要保指挥机关、医院、灾民安置点、救灾人员集结点、救灾现场的正常供电。供电所制订救灾现场临时供电办法,以保证抗洪需要。要在灾后1~2天内基本恢复正常供电。
第七节 安全保卫、交通秩序、清淤排涝、消防方案
防洪抢险时的治安保卫以及主要路段的道路交通管制,由镇派出所和安监所负责。主要任务是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负责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灾民聚集地和受灾物资的保卫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厉打击趁洪灾捞取私利和干扰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违法行为。
洪期,安监所、交管办对全镇一些重要部位和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对抢险运输路段,本着先人后物、先急后缓的原则指挥抢险人员、车辆通行。协助受灾群众及物资的转移,劝阻群众到低洼地带观水,以保安全。当水位接近紧急洪情时,杜绝群众到河岸或桥上观水。疏通主要路段和桥上运行车辆不滞停,确保指挥抢险车辆优先通行。当水位接近并可能达到特大洪情时,镇派出所、交管办应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及警戒线(各相关村务必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值守工作)。
对于场镇发生的内涝,由镇场管办、社区和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排除,未排除前要组织专人守卫,禁止行人、车辆通行,防止事故发生。
洪水过后场镇的清淤工作按镇环保所办编制的《清淤方案》执行。
第八节 医疗救护、消杀防疫方案
卫生院负责及时的医疗救护和灾后的防疫处理,医疗救护力量按一般洪情、警戒洪情、紧急洪情、特大洪情分级预备救护车和病床,由卫生院落实。医护人员由卫生院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救护队,其人员和器械配置以抢险治疗外伤、溺水为主,做到全天候施行各种治疗手段。
灾后疫情监测、消毒、杀虫、饮用水安全卫生和灾区群众的预防接种等防疫工作由卫生院负责,做到提前到位和“水退人进”,严防因洪涝灾害引发的传染疾病暴发流行。
抗洪救灾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社会义务。一旦发生洪水,各村社、各单位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自觉服从上级防汛部门及镇防汛抗旱指部的统一指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尽力减少洪灾损失。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