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印发《达川区米城乡2021年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米城乡
发布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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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发〔2021〕30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

森林防火期间,为了督促抓还我乡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米城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以控制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目标,要全面开展对防火宣传、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性用火等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集中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林区野外用火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重点治理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群防群治落实不到位。治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传单等手段宣传效果不佳。治理对林区通道、重要地段、进山路口,林区与耕地交界处等地方未设置宣传提示牌,对在林区村子路口未公布森林防火常识、森林防火公约、用火管理制度、文明祭祀等规定。治理火案通报、责任追究等警示教育宣传力度不够。

(二)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区居民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三)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未落实坟头等重点地段护林人员定期巡护,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四)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实施生产性用火不报批,或用火审批不严格。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等隐患问题。治理生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对违规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五)其它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未设置防火检查点、检查卡等工作运行情况的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群防群治。坚持群防群治,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和民俗习惯等,多种宣传方式相结合,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宣传森林火警电话12119,让林区群众知晓森林火情报告方式。

(二)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意外用火。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健全野外用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高火险时段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森林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权利人以及依托森林资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区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所聘管护人员等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类护林人员直接责任,划定好巡护范围、巡护路线,认真履行好巡山护林、火情监控和防火宣传等职责。

(三)强化应急防范,严格重点管控。重视森林火险天气预警信息,做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处置办法,备足物资装备和应急力量,确保有火即出,在火灾初发阶段快速到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加强防灭火安全,坚决树立安全扑打理念,落实好“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等安全措施。坚持突出重点,把握清明、“五一”节前后,扑火的队员要能招之即来,在重要林区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点,管控入山人员和进出火源;把握关键人员,将林区“上坟祭祖、上山采摘、春耕春播” 人员以及智障人员作为重点,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各地可依据村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者给予教育惩处,对不听劝阻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应上报公安部门对其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公安部门对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违规用火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绝不姑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治理野外违规用火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乡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有分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各村(社区)书记、中心学校校长。领导小组设在乡防火办,冉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个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乡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力量深入村社开展指导,并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森林防火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委会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排查的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信息动态和工作总结。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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