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街办发〔2021〕39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发改社会〔2021〕28 号)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达川卫发〔2021〕27 号的文件精神,街道制定了关于印发《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社区、部门)实际和职能职责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部署安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村(社区)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联络员,将联络员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 2021年4月1日前报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街道办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村(社区)要对照工作职责抓好落实,街道办将于 6 月 30 前、12 月 31 日前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达州市达川区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为老服务保障 | 1.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中,需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要在应急预案中统筹考虑老年人需要,提供突发事件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一键呼叫”应急救援、受灾人群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切实解决在应急处置状态下老年人遇到的困难。 | 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 2021年 2月底前 |
(二)便利老年人日常出行 | 2. 保持巡游出租车扬召服务,对电召服务要提高电话接线率。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一键叫车”功能,鼓励提供电召服务,对老年人订单优先派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等场所设置出租车候客点、临时停靠点,依托信息化技术提供便捷叫车服务。 | 交管办、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三)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 3. 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帮助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药品配送等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 | 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 4. 组织、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建设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设施,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上门巡诊、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
各村(社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改善服务人员的面对面服务,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水电气费等基本公共服务费用、行政事业性费用缴纳,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等歧视行为的整改整治力度。 | 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
2021年 2月底前 |
6. 采用无人销售方式经营的场所应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现金支付需求,提供现金支付渠道或转换手段。 | 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 2021年 2月底前 | |
(五)便利老年人文体活动 | 7. 在老年人进入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获取电子讲解、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使用智能健身器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人工帮扶等服务。 | 各村(社区) | 2021年 2月底前 |
8. 引导公共文化体育机构、文体和旅游类企业提供更多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丰富的传统文体活动。 | 各村(社区) | 2021年 2月底前 | |
9. 针对广场舞、群众歌咏等方面的普遍文化需求,引导企业开发设计适老智能应用,为老年人社交娱乐提供便利。 | 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
10. 探索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帮助老年人便捷享受在线游览、观赛观展、体感健身等智能化服务。 | 各村(社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 |
(六)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 | 11.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便捷办理,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
2021年 2月底前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六)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 | 12. 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应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并向基层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13. 实体办事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推广“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
(七)完善法规规范 | 14. 围绕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加快推动制定、修改涉及现金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诈骗、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切实保障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 街道司法所、各村(社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
(八)开展普及宣传 | 15. 将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 鼓励亲友、村(居)委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 | 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16. 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宜居环境等建设中统筹推进。 | 各村(社区) | 2021年 12月底前 | |
17. 对各地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 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各村(社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