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涉嫌虚假宣传的快餐店下达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30日,该局执法人员在达川境内一快餐店发现其外墙玻璃上有一规格为2M*0.8M的广告和菜单上的广告语中均含有“全鸡配汉堡、华莱士吃好、畅销19年 每天卖出16万只”字样,但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执法检查现场
当事人接受调查时陈述:为吸引顾客前来消费,谋取利益。 2020年12月8日,当事人自己随意设计内容含“全鸡配汉堡、华莱士吃好、畅销19年、每天卖出16万只”字样的广告版面,于2020年12月8日在一家广告门市制作成本店的店堂广告和菜单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达川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对当事人送达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