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1〕49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2020年12月以来,国内包括四川在内的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近期特别在春节期间是农村地区人口流动、聚集的高峰期,给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增加了很多复杂性、不确定性、严峻性,农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懈怠,一刻都不能放松。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7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桥湾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桥湾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桥湾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严格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一网格”即: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做好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管理。做好村“两委”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持续抓好疫情监测。镇卫生院加强发热诊室和发热哨点建设及规范运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对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询问,做好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监测和报告。按照新冠肺炎检测技术方案,做好镇卫生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工作。
(三)持续做好重点人群防控。对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建立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制度,督促个人落实防护措施,强调发热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按规定报告。
(四) 持续做好重点场所防控。街道社区、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餐馆、文化室、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五)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认真落实村庄和村民小组保洁员制度,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整治,及时消毒垃圾储运设施设备。持续改善农民群众入厕环境,加强农村厕所污水管控,减少疫病粪口传播隐患。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冬春疫情防控村庄清洁“百日行动”,逐村逐户开展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行动。
(六)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要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 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针对春节期间人口流动高峰期、人口聚集高峰期、冬春季疫病多发易发高峰期“三个高峰期”,认真落实《全省农村地区冬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行动方案》(川农函〔2020〕 1000号),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冬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活动”。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引导村民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引导农村居民自觉养成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良好习俗,增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能力。元旦春节期间,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不办坝坝宴,不打麻将,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50人以上人员聚集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七)持续抓好人畜共患疾病防控。切实防治好人畜共患疾病加强“畜”这个源头治理。加大对养殖场户监测力度,有效掌握人畜共患病流行情况和流行风险。对监测阳性畜禽及时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对受威胁的畜禽实施严格隔离,开展疫源追踪,全面做好善后处理。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病畜及其产品流向市场。重点抓好禽流感等冬季易发高发的人畜共患病防治,防止与新冠疫情发生叠加影响。
(八)持续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统筹推进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两促进,在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践行“农业多贡献”部署,严格执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推动生猪出栏,并抓好蔬菜、家禽和水产品等生产,切实保障重要节日期间农产品供给充足,扎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奋力夺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及时处置疫情
(九)快速响应。各村(社区)发现疫情后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十)疫点管控。本区域发生疫情后,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内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健康码查验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一)流行病学调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区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和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感染的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核酸筛查。镇卫生院负责核酸采样并按规定送至定点区级医院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一般人群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十三)隔离医学观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及时联系疾控中心,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各村(社区)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各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十四)医疗救治。设置发热诊室、发热哨点的镇卫生院应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需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要在6小内反馈,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四集中一远程”原则,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第一时间转运至区级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将无症状感染者第一时间转运至区级以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将重症病例集中到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救治。村卫生室、诊所等对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应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在1小时内上报到镇卫生院,指导患者正确佩戴口罩,引导患者到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机构就诊,告知患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五)对口帮扶。镇卫生院要加强与村卫生站的对口帮扶关系,通过开展培训、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村驻点工作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站的指导,不断提高村卫生站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十六)环境消杀。各村(社区)要对农贸市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镇卫生院处理。
三、加强组织保障
(十七)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分包镇、班子成员和乡镇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八)物资和人员保障。镇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镇卫生院负责加强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镇卫生院要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十九)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依法防控要求,做到分区分级防控,防止层层加码管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十)做好舆情监测。各村(社区)要加大网络及社会舆情监测力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管控负面舆情,做好疏通引导,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确保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