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职能简介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负责制定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的开展;牵头考评全区各部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绩;负责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五乱”治理,努力提升容貌秩序。全域推进五治工程。狠抓突破与巩固,治理背街小巷,治理盲点死角,治理薄弱环节,治理顽症恶疾。常态抓好日常管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取缔重点区域的骑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确保城市整洁有序。着力解决热点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开展车辆乱停、噪音扰民、坝坝舞、“广场KTV”、扬尘治理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夯实基础设施,着力打破制约瓶颈。完善停车场(点)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城区停车位的布点规划,加强城区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推行“共享车位”试点,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强力推进重点项目,持续推进九龙湖大道等基础建设,强力推进雷音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临江公园等公园建设,务实推进乡镇城区公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全面完成城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切实改善环境基础设施。
3.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彰显地域特色。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格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储、运”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清扫保洁机制,建立村级保洁队伍,配足配齐专职保洁员,对辖区内村庄、沟渠、乡村公路环境进行全天保洁。扎实推进普速铁路沿线安全及环境治理,严格按照省市铁沿线环境治理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普速铁路沿线安全和环境治理工作,拆除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消除影响铁路正常运行的安全隐患,清运沿线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提升沿线环境质量,展示达川靓丽风景,切实提高入达第一印象。
4.强化宣传引导,倾力培育公序良俗。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LED等多种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章、论坛有热点。纵深开展“七进”活动,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社、进景区”活动,切实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注重社会宣传,充实“七清五有一红旗”、“志愿服务”、“文明劝导”、“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活动载体,持续开展富有创意、市民乐于参与的环境治理主题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
5.强力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治理工作常态化。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持续加大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违章的违法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城区“黑车”载客运营行为,从严监管并规范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车容车貌。持续推进扬尘治理,加强城乡建筑工地管理,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措施。常态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加大非法小广告的查处、打击力度,依法拆除、更换有碍观瞻的各类牌匾、广告,禁止设置跨街横(条)幅,禁止随意占道摆放小广告招牌,从源头上管好户外广告。强力开展违规建(构)筑物整治,拆除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景观、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顶风抢建、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通道等的违法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居民满意度。持续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按照社区基层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将乡镇和城区部门(单位)、街道办社区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和城区部门(单位)通报范围,坚持做到“周巡查、月考评、季通报、年考核”。
6.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舆论监督,对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环境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盲点死角、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及时进行督办。建立环境治理监督机制,设立市、区、乡镇三级环境治理举报投诉电话,成立村环境治理工作队开展巡逻,同时设置好巡查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立处罚问责机制,将环境治理工作成效纳入综合目标考评,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明查暗访内容,以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白色垃圾清理、场镇清扫、农贸市场和公厕保洁、居民房前屋后堆码、车辆乱停乱放、辖区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环境、村社垃圾清运、“牛皮癣”清理、店招店牌破损等相关工作为重点开展督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是区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45.2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业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45.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72万元,占9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5万元,占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2万元,占84%;项目支出38.5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5.2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业务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25万元。主要是公用业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83.10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6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226.72万元,主要用于: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房租、社区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2万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等因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下乡开展业务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办开展督导及铁路沿线打造、五治等工作。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公务和业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事业单位开展其它业务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表1-1.部门收入总表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