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含达川商贸物流园区、河市镇集镇规划区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以下行政执法权
4、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
5、负责城市管理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受理城市管理的来访和投诉工作。
6、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7、承办区政府授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大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坚定信心,创新举措,改进方法,健全机制,奋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新突破。
一、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构建“廉洁城管”。一是创新抓好党的建设。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制度,抓好以党建带“三建”工作,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全面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规定。全面抓好“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加强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监督执纪,强力纠正“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惩治不廉洁行为。三是全面深化作风建设。以全区开展作风大整顿为契机,对照“三树三创”活动要求,适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自我查纠;加大市容市貌督查督办力度,持续开展“出勤公示、游戏卸载、服务评价”三大行动。同时严肃纪律,从严管理,畅通人员进出渠道,进一步严格程序,严把进入关,对综合素质差、工作能力不强、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将按程序予以辞退。
二、坚持以法为先,着力构建“法治城管”。一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领导接访日制度,扎实开展“法律七进”、节日节点等宣传活动,全力推进普法工作。二是法制教育常态化。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强化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拟定每年举办2期专题法制培训;采取量化考评制度,定期考核执法人员,检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三是安全维稳制度化。完善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每月定期排查、梳理、化解事关维稳工作的各类风险隐患。四是信访工作有序化。拓宽信访受理渠道,及时开通网上受理信访事项,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信访事项工作流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
三、突出工作实绩,着力构建“品质城管”。一是深化日常管理。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网格化、路段化、步骤化、错时化、人性化管理,探索推进“马路办公、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二是突出专项整治。按照“消除盲点、破解难点、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原则,协调联动各责任部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三是坚持长效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规范管理,背街小巷适度放宽”标准,严格落实“严、守、疏、细、长”五字工作法。
四、立足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活力城管”。一是加快数字化和智慧化城管建设,力争2021年底投入使用。二是全面落实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外宣工作。加强日常工作动态的收集、编写、报送、公开,全面完成省、市、区各项信息目标任务。积极与本地媒体沟通合作,提升“达川城管”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政府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1463.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8.37万元,占49.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34.73万元,占50.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37万元,占49.78%;项目支出734.73万元,占50.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3.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了1.8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4.7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3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8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4.7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34.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8.3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16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8.12万元,占8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4万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37.63万元,占5.17%;住房保障支出43.98万元,占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88.1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党建专项支出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7.63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7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一致。
2021年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了0.91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借用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公务车1辆、执勤执法车9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政府性预算当年拨款734.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了1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清理“牛皮癣”工作经费8万,治理“五乱”工作经费9万元,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经费5万元,劳务费支出672.73万元(协勤、协管人员工资及社保、医保费用),扬尘治理大队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4.73万元,主要用于:清理“牛皮癣”工作,治理“五乱”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协勤、协管人员工资及社保、医保费用),以及扬尘治理大队专项工作。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5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目前借用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8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