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02-08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川区文旅中心职能简介

达川区文旅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负责拟订旅游业和文物保护、利用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和全域旅游建设。

负责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保护和利用,加强文物发掘、抢救、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加大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负责旅游和文物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及旅游和文物品牌创建、业务指导等工作。

负责旅游行业市场培育、运营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旅游行业和文物产业固定资产投入、统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

完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达川区文旅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一)真佛山景区管理。真佛山景区自2010年成功创建为达州市首个4A级旅游景区以来,因维修资金投入有限且使用年限较长,地处山区潮湿环境和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破坏等因素,导致景区部分基础配套设施损坏严重,今年市、区四城同创办工作人员对该景区进行点位巡查时发现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同时又赶上国省文旅部门对国家4A级景区复核验收之际,区文旅中心根据区领导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真佛山景区隐患整治措施和4A级景区复核整改方案并按程序上报。目前,真佛山景区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概算审查,真佛山4A级景区复核整改工程项目财政评审也正在走程序。

(二)文物保护方面。

达川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总数共50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0处(其中国家级2处—石桥镇列宁街石牌坊及红军标语和真佛山庙群、省级4处、市级10处、县级24处);一般文物点462处。

1.国保单位真佛山庙群“消防和防雷工程”已完成,“安防工程”已完成整个工程的60%,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

2.中心委托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编制了《真佛山庙群韦驮殿坍塌应急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对整个韦驮殿采取搭建钢制顶棚等遮雨防护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3.完成了大树镇宋代古墓和三里坪古墓葬抢救性保护清理,对出土文物实施馆藏保护展示。

4.完成“列宁街石牌坊及红军标语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编报并省获文物局批准,下步进入国家文物专项资金申请上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达州市达川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通知》(达川编委〔2020〕34号)、《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的通知》(达川编委〔2020〕40号)、《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构改革后划转相关人员的通知》(达川人社发〔2020〕56号)文件精神,整合区文物管理所、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真佛山景区管理所成立达州市达川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为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内设4股1室(办公室、规划发展股、开发建设股、市场运营股、文物保护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文旅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文旅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99.3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9.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原达川区文管所、原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原区真佛山景区管理处合并。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文旅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9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9.3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文旅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9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0万元,占75.21%;项目支出99万元,占24.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文旅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9.3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399.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达川区文管所、原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原区真佛山景区管理处合并。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9.3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3.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文旅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99.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9.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原达川区文管所、原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原区真佛山景区管理处合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3.30万元,占83.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22.42万元,占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234.3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真佛山景区AAAA正常运转维修维护,景区内公路占地、绿化用地流转,省旅发委、市旅游局、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宣传工作。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4)文物保护(06)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古迹遗址和文物的保护和维修费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29.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1年预算数为13.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22.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文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4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文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多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达川区文管所、原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原区真佛山景区管理处合并,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文旅中心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川区文旅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48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45.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原达川区文管所、原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心、原区真佛山景区管理处合并。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川区文旅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川区文旅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专项业务用车1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达川区文旅中心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比赛,参加上级组织的青少年体育比赛所需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共13个).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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