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监管工作,确保肉品安全和有效供给,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218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15〕4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商务部、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和《达州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达市农函〔2015〕129号)文件要求,区畜牧食品局会同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B类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审核清理标准,抓好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对符合屠宰企业设立条件的及时上报换发新的屠宰资格证,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或者拒不整改的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屠宰资格,收回原证牌,依法强制关闭,确保全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
二、完善行业规划
结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结果,按照“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总体思路,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研究制定全区2016—2020年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出台涉及畜禽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冰鲜肉冷链体系建设、代宰经营方式转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坚持压点减量、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切实解决屠宰布局不合理、场点设置多、设施设备差、管理能力弱、产能闲置大等突出问题,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过程监管
完善官方兽医驻场制度,不断强化屠宰检疫监管。坚持把活畜禽入场、畜禽待宰静养、畜禽屠宰加工、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产品出场等每个环节、全部过程都纳入现场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质量追溯登记、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等制度,实行全过程档案管理。创新畜禽屠宰监管模式,组织开展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推行畜禽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
四、加强专项整治
区畜牧食品局会同区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镇周边、主干通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及私屠滥宰等重点问题,加强畜禽屠宰的过程巡查和明查暗访,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作坊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逐步建立起产地饲养、贩运经营、活畜运输、屠宰加工等链条式执法监管联动机制。
五、创新工作机制
(一)建立属地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做实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干部群众和相关从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及时掌握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动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未经检疫的“白板肉”上市销售等不法行为,维护好畜禽产品市场流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
区畜牧食品局会同环保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选址布局、设施设备、污水污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初审工作,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复查审核;并根据审核复查结果,研究制定全区2016—2020年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新的设置规划方案。
区环保局要严格按照《环保法》要求,严把畜禽屠宰行业准入门槛,加强畜禽屠宰厂(场、点)的环境监管执法,对畜禽屠宰行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从严处理。
区商务局要做好畜禽屠宰企业营业证照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对逾期未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相关证照。
区国资办要做好原达县食品公司改制和乡镇食品站的生猪屠宰场点的房屋等资产处置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处理好改制工作的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确保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区食药局要做好畜禽肉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溯源倒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非法行为。
区卫计局要抓好畜禽屠宰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健康的从业人员从事畜禽屠宰经营活动。
区公安分局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开展畜禽屠宰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畜禽屠宰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区财政局要及时落实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经费,兑现屠宰场(点)关闭经济补偿。
区发改局要做好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规范建设。
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关闭屠宰场(点)的土地处置工作,解决新规划建设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用地问题。
区住建局要做好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全面覆盖的监管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建立覆盖屠宰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屠宰活动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定期开展私屠滥宰、制售病害畜禽产品等执法监督和集中整治。
(三)建立管控风险的预警机制。研究和设立屠宰企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实行风险预警和分级管理,严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四)建立专家咨询论证的决策机制。通过聘请涉及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疫病防控、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专家参与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咨询论证服务,提升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推进畜禽屠宰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畜牧食品、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发改、住建、国土资源、卫计、商务、国资办、公安、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食品局,区畜牧食品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具体安排部署畜禽屠宰监管及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日常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放心肉”配送服务体系建设、猪肉储备管理等项目,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我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规范建设进程。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组织保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本《通知》有效期二年。本《通知》施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通知》做出废止、修改、失效决定的,从其规定或决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