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开展扶贫保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保监发(2017)5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4个部门转发关于开展扶贫保有关工作的通知》(达市府金发【2017】11号)、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2018年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8]50号)等文件精神,“扶贫保”保险产品实行保费补贴机制,即由区级财政补贴保费的80%,投保人个人承担保费的20%。对于个别家庭困难无钱投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结对帮扶单位或个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投保费用,更好地发挥帮扶作用,妥善解决贫困群众无钱投保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11月由我办向区政府请示核拨2018年度扶贫保险财政资金。2019年9月区财政局追加预算下达到我办的扶贫保险财政资金为104.7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的贫困人口)为对象,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保险额度、拓宽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助推扶贫开发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或住院医疗的、因疾病死亡,孤寡老人参保后发生意外或疾病身故的赔偿。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19年度扶贫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项目经费申报要求执行,项目经费申报符合当年本单位工作需要,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根据实施方案,“扶贫保”保险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2家保险机构承办。根据承办的具体户数及投资保金额报金融办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定拨款。全区完成投保数31,173户,财政补贴80%为104.74万元。2019年9月29日记账凭证号第JZ-09-0009。财政直接支付2018年度扶贫保资金。
2019年9月16日支付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50.92万元;支付承保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53.82万元,共计支付104.7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资金分配是按照实施方案,“扶贫保”保险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划分的区域,以及具体实施的户数。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完成15,156户,投保总费用63.66万元,其中达川区财政补贴80%为500.92万元。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完成16,017户,投保总费用67.27万元,其中达川区财政补贴80%为53.82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扶贫保险资金主要运用于贫困农户的保险事故赔偿,包括意外事伤害故造成的住院费用、意外事故伤残、意外死亡、疾病死亡等保险条款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赔偿。
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都在财政局的监管之下,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保险赔款的这种支付方式,杜绝了中间环节,防止了道德风险的产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区政府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险扶贫工作,建立保险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扶贫保”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推动“扶贫保”产品的宣传及经验总结推广。动员协调驻村帮扶单位、结对帮扶的单位或人员资助贫困户参加“扶贫保”。
二是区扶贫移民局:负责审核各乡镇(街道)提供的投保清单中的相关信息;配合承办保险机构做好“扶贫保”宣传工作及贫困户投保情况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三是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承办保险机构做好“扶保”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保;协调承办保险机构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编制投保清单(含户主、户内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并标明结对帮扶相关情况。
五是各承办保险机构:严格按照本方案提供保险服务,并负责“扶贫保”产品的到户宣传,摸清有意愿购买“扶贫保”产品的贫困户户数及具体投保人数;负責做好保费收取和划转工作,并按时将保险凭证送至结对帮扶单位(个人)和乡镇(街道)按月向区政府金融办、区扶贫移民局和区财政局报送“扶贫保”工作推进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度扶贫保险财政资金104.74万元,完成率100%。全区31个乡(镇、街道办),建档立卡贫困户31,173户,参保户数31,173,参保率为100%。投入总保费130.93万元,其中:投保人个人承担保费26.19万元,区财政补贴资金104.74万元。
2个保险公司发生理赔801户,理赔金额108.93万元,理赔率83.2%(理赔金额/投保费)。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8年通过扶贫保险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农民保险意识和防灾防损意识,通过赔付减轻了农户的经济压力,为达川区“三农”发展、“脱贫攻坚”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是一件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大好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扶贫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取得了巨大的实质性进展,为脱贫攻坚战做出了一定贡献,目前我区贫困人口已基本脱贫。
(二)存在的问题
保险产品宣传有待加强。宣传“扶贫保”产品主要是乡镇(街道)、村、组,以及帮扶单位的人员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讲解,但是,2个保险机构相关的产品宣传资料未及时到位,造成宣传滞后,效果不佳。
(三)相关建议
保险公司及各乡镇代办点深入开展“扶贫保”保险产品的宣传工作。通过系统的宣传,使贫困户了解为什么要投保扶贫保险、扶贫保险的保险对象有那些、扶贫保险都含有那些险种(保障)、扶贫保险保险期间是多久、扶贫保险保费是多少,怎么缴、扶贫保险保额是多少等,让贫困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不断提高贫困群众防风险意识,引导贫困群众自愿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