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工作迎检方案
来源:达川区石板街道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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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组将于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赴达川区开展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工作。为做好本次迎检工作,确保石板街道高质量通过考核验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达川区石板街道脱贫摘帽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石板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绣曲

成  员:刘国军、文春丹

职责分工:1.负责整个迎检工作综合统筹、上传下达和其他各工作组落实情况督查;2.负责汇报材料、迎检方案起草;3.负责每日工作信息收集和传递,及时报送前线指挥部;4.负责对全办迎检准备工作情况开展指导;5.负责督促各村、各部门落实迎检工作组要求提供协助的有关事项;6.负责对全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7.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二)督查指导组

组  长:孙杨福

成  员:何东南、文春丹

职责分工:1.收集并整理好“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相关资料;2.收集并整理好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相关资料。3.督查指导各村迎检工作准备情况;4.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三)资料整理组

组  长:杨绣曲

成  员:刘  勇、卢  华、刘国军、文春丹、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

职责分工:1.负责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迎检工作手册要求整理街道办、村两级脱贫攻坚相关迎检资料;2.负责联系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提供考核检查所需资料、材料;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四)驻村帮扶组

组  长:杜宏程

成  员:各村第一书记、各驻村农技员、农信员、法律顾问、各帮扶责任人

职责分工:1.负责“5+2”“3+2”帮扶力量责任落实、作用发挥,做好政策知晓度、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工作认可度提升等工作;2.负责指导帮扶力量做好迎检工作;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五)环境整治组

组  长:朱  兵

成  员:杨武权、各村(社区)主任

职责分工:1.负责督促全乡做好公共区域、公路沿线、村社道路两旁、农户院落卫生打扫整治;2.督促各村开展好“四清六治”工作。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杨绣曲

成  员: 刘 勇 、刘国军、各村支部书记

职责分工:1.负责全乡脱贫攻坚氛围营造;2.负责脱贫攻坚宣传报道;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杨生

成  员:任思义、严小亚、高  兰

职责分工:1.负责考核组人员在乡工作期间的生活安排;2.负责考核组人员的相关工作物资准备;3.负责考核组临时用车安排;4.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八)应急维稳组

组  长:雷  均

    成  员:赵全国 、何刚平 、各村(社区)主任、石板街道派出所

职责分工:1.做好脱贫攻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应急措施;2.开展教育疏导和稳控化解;3.负责群众信访劝退工作;4.负责迎检线路的管控;5.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二、迎检准备工作

(一)准备时间

2020年11月13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二)准备范围

全办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

(三)现场准备

1.街道办“三有”达标准备。准备好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达标验收等资料,明确街道办中心校校长、街道办卫生院院长、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现场汇报人员。

2.扶贫产业准备。确定金刚村青脆李为我乡扶贫产业主导项目。各贫困村做好扶贫产业项目现场布置、标识设置,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现场汇报人员。

(四)细化工作

1.细化迎检工作方案。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迎检工作细化方案,并将各村迎检方案报驻村联系领导审核,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内容全面。

2.制定特殊工作预案。各村要排查各类情况,并制定完善突发群众群体事件工作预案,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严防部分群众过激行为,保证考核组入户核查有序开展,不受外界干扰。

3.做好街道、村、组三级向导员培训方案(名单见附件2)。各村要进一步梳理村、组级向导员名单,确保每一名向导员讲政治、讲纪律;要拟定本村向导员培训方案,扎实做好向导员的细化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向导员都熟悉本村本组的基本情况,吃透脱贫攻坚政策,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流程,做好全程陪同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五)考核资料准备

1.汇报材料按参考模板精心准备。街道脱贫办牵头撰写石板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材料,各村负责本村脱贫攻坚汇报材料。

2.街道和村脱贫攻坚资料归档。资料按照区上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管理。街道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刘国军,金刚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唐治宁,铜宝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昝智成,关渡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唐正帆。

3.各村准备农户(含贫困户)花名册,由街道脱贫办汇总后上报。一是自然村、村民小组情况,村民花名册及基本信息,二是系统中全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年度脱贫户分村打印),三是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病户、慢性病户、五保户,四是易地搬迁户、CD级危房改造户和外出人员等名单。

4.街道脱贫办汇总整理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享受人员名单。

5.扶贫项目管理。各村扶贫项目资金按照“四议五公开”制度,管理规范,项目按期完工,报账及时,资金安排使用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规范、完善,后期管护到位。

6.帮扶资料。由街道党建办负责“5+2”、“3+2”帮扶力量考核办法涉及的有关内容准备,村级帮扶资料由各村第一书记完善准备。

(七)车辆安排

车辆安排如下:铜宝村、金刚村、关渡村各提供一辆车辆方便考核组入户开展工作。

(八)考核组反馈问题处理

    各村要及时准备扶贫政策措施享受名单及佐证材料,考核组交办需要核实的疑似问题,要立即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澄清或书面回复。

三、工作要求

(一)要有大局意识。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全力应对,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树立主人翁的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相关单位要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到点;选定的街道、村、组向导员、其他工作人员要努力熟悉政策、熟悉数据、熟悉情况,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发现的扶贫信息,要正确处理,及时上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紧密配合。

(二)要有责任意识。各工作组、各村所涉的工作任务,均要于11月13日前完成,要把准备工作限制到天、细化到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向导员、驾乘人员、后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要注重仪表形象,注意礼仪礼节,充分展示全办干部的良好形象;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充分展示全办人民的热情好客;特别是各级向导员要做到心正、脑清、识广、眼明、手快、腿勤,相互配合、无缝对接、环环相扣,以良好的服务确保评估人员在仪期间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三)要有纪律意识。评估期间,凡选定的街道、村、组向导员、其他工作人员一律全程参与,不得请假、推脱和找他人代替;一律全天候待命,不得手机关机或离开石板街道办事处境内,保证通信畅通;一律服从总体调度,不得私下调整;一律不得向任何不相关人员透露任何信息;一律不得在与评估相关场所照相、录音,不得翻阅评估资料,更不得擅自发布与考核评估相关的任何信息。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石板街道关于脱贫摘帽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州市达川区石板街道办事处向导员名单

          3.脱贫攻坚常用术语

     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户政策清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板街道工作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石板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街道办事处

关于脱贫摘帽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林君   石板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伯波   石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杨生   街道党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杜宏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孙杨福   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  均   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主任
杨绣曲   街道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郭江均   街道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主任
朱  兵   街道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
罗棉尹   街道办副主任

任思义   街道办综合办负责人

李  松   街道办民政办负责人

杜国华   街道办财政所负责人

刘国军   街道办脱贫攻坚办负责人

文春丹   街道办脱贫攻坚办工作人员

王  攸   街道办卫生院院长

黄  锋   达州农商行石板分理处主任、农信员

王洪斌   法律顾问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办脱贫攻坚办,街道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杨绣曲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办脱贫攻坚办刘国军、文春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街道办事处向导员名单

街道向导员

李林君、魏伯波(总向导员)、各驻村联系领导

村别

组别

姓名

电话号码

金刚村
(村级总向导员:
刘杨生、杨绣曲)

村级向导员

唐治宁

13795686801

熊  毅

13882876183

刘  锋

15908388481

一组

唐朝洪

15892400946

二组

唐中武

13989160626

三组

陈方松

15883739051

四组

刘成春

13092856292

五组

李清泉

13778357886

六组

刘继萍

15882955091

李明国

15182851220

七组

胡科红

13547221316

八组

刘  锋

15908388481

九组

陈  勇

13438570858

冉龙珍

18781816073

铜宝村
(村级总向导员:
雷均、郭江均)

村级向导员

昝智成

15760672586

王洪斌

13778305583

郑祖万

13882807031

一组

吕尚林

13088159987

吕尚贵

18782885084

二组

雷国文

13458184751

王仁雄

18980191050

三组

何真芬

15881812069

王德安

15228074278

四组

张明义

13064322297

潘广荣

15182873681

五组

何刚勤

15882867922

陈洪友

13568194664

六组

罗明

 

18282243048

罗国道

15082865949

七组

潘传洪

15882962710

八组

潘广旭

15016911399

潘传伦

13551403985

九组

昝正林

13551402166


十组

柏在萌

18008188512

关渡村
(村级总向导员:
孙杨福、罗棉尹)

村级向导员

唐正帆

13700928208

刘洋

13778306879

李玲玲

15881815120

一组

魏光英

15298113189

二组

何刚贵

13989160626

白学辉

13088149888

三组

潘传全

18682877268

四组

李明帆

14781862349

五组

王海涛

13547230266

六组

陈武英

15760688816

 

七组

唐正桂

18111373539

 

八组

刘继平  

15680197238

 

九组

关文全

15983889606

 


十组

刘继平

15680197238

 

 

附件3

 

脱贫攻坚常用术语

 

(一)贫困县摘帽一低三有

一低三有:贫困发生率低于3%,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

(二)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

一低五有:贫困发生率低于3%,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文化室、有卫生室、有通讯网络。

(三)贫困户脱贫一超六有

一超六有: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四)三率一度及贫困人口错评率

1.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贫困县贫困发生率(%=当年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2014年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当年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上年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

2.贫困人口漏评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占比。贫困人口漏评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调查村未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数。贫困人口漏评率应低于2%

3.贫困人口错退率: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三有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占比。贫困人口错退率(%=抽样错退人口数÷抽样脱贫人口数。脱贫人口错退率应低于2%

4.群众认可度:调查户对脱贫攻坚政策、帮扶措施及成效、脱贫退出等认可、认账。群众认可度(%=调查户中认可户数÷抽样总户数。群众认可度必须高于90%

(以上为三率一度

5.贫困人口错评率: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但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占比。贫困人口错评率(%=抽样错评人口数÷抽样贫困人口数。脱贫人口错评率应低于2%

(五)六个精准

1.扶贫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实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

2.扶贫项目精准。结合实际编制扶贫项目规划,明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责任分解、受益对象等内容,做到项目规划到户、脱贫效果到户。

3.资金使用精准。以县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

4.扶贫措施精准。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做到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

5.驻村帮扶精准。按需选派各级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支持、落实举措。

6.脱贫成效精准。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县、村、户减贫档案,分年度逐级验收脱贫成效,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六)六个一批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教育资助解困一批。

(七)贫困村“5+2+1”帮扶机制

1“5”:区级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员;

2“2”:法律顾问、农信员;

3“1”:帮扶责任人。

(八)非贫困村“3+2”帮扶机制

1“3”:第一书记、农技巡回服务小组、帮扶责任人;

2“2”:法律巡回服务顾问团、农信员。

(九)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扶贫开发的大格局。

(十)“10.17”扶贫日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把1017日设定为扶贫日201710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

(十一)四项基金

指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和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十二)脱贫攻坚五个坚持”“五个转变

五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脱贫目标;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

五个转变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速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注重外部帮扶向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

 

附件4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户政策清单

(一)教育保障政策


 

 

 

 

(二)卫生保障政策

 

 

 

 

(三)住房保障政策

 


 

 

 

 

 

 

 

 

(四)社会保障政策

残疾人救助政策

 

 

 

 

 

 

 

 

 

 

 

 

 

 

 

 


38农村低保保障政策

对象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包括建档立卡低保兜底对象。20171月起,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480/.人,在实际补差发放中分三个档次,其中A档次为290/.人,B档次为170/.人,C档次为130/.人。2018年我区据此调整低保标准,在实际补差发放中分三个档次,其中A档次为330/.人,B档次为190/.人,C档次为160/.人。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按差额发放低保补助金。对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残疾人,2017年按每人每月70元,2018年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 金融扶持政策

    39扶贫小额信贷

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

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对于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照贷款利率100%贴息。办理程序: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村提出申请——村委汇总向各地区指定的金融机构提交申请——乡镇(街道办)和村协助经办银行对申请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经办银行进行自主审批,对符合标准的对象,贷款金额直接到卡到户。

(六)《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达川委办发〔201552号)

40.火灾受灾户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本区内,当年因火灾导致房屋烧毁,且具本区户籍的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除外)。

救助标准:一是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按火灾发生时在家居

住人口,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500元。二是发放房屋重建救助金。全烧毁户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二级及以上残疾人4类对象5000/户,其余对象户3000/户。一般烧毁户一律1500/户。

41.自然灾害受灾户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本区内,当年因洪灾、风灾、雹灾、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本区户籍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除外)。

救助标准:一是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按自然灾害发生时在家居住人口,每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500元。二是发放房屋重建救助金。全垮户及严重损毁户中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二级及以上残疾人4类对象10000/户,其余对象户8000

/户。一般毁损户一律1500元户。房屋全垮指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严重毁损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的房屋。一般毁损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纳入救助范围。

42.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金制度

救助对象:本区内,当年因自然灾害或火灾导致人员死亡的本区户籍家庭。

救助标准:按死亡1人给予5000元标准给予抚慰。

43.特殊病种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经二级甲等以上(二级甲等医院限定为本区内医院)医疗机构确诊为患癌症的本区户籍患者(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职工;不含经医治已经痊愈或死亡人员)。经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白血病、尿毒症的本区户籍患者(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职工;不含经医治已经痊愈或死亡人员)。

救助标准:白血病、尿毒症患者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10000元。癌症患者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2000元。

4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在本区辖区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或上级、单位、热心人士送来的在外乞讨流浪人员,或因务工不着、迷失走散、离家出走、被拐骗拐卖等发生临时性生存危机的到区救助站申请救助的求助人员。

救助内容:向受助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向受助人员提供最基本的住宿条伴;对在救助站内或倒街卧巷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予以救治;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接返;向受助人员提供返家车(船)凭证。

救助标准:生活和住宿标准按照当时当地基本标准执行;车(船)按火车、汽车、轮船最低档次票价购买;救治费用严格控制在本级财政、卫生、民政部门核定的范围之内,其治疗费用、生活费用由民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对乡镇(街道)或社区派员护送乞讨流浪人员来区救助站所产生车船费、护理费、餐费按基本标准核实报销。

45.重点优抚对象三难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因突发性或临时性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具有本区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

救助标准:生活困难救助:一般困难的(当年因患病、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伤害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一次性救助不超过500元(含500元);较为困难的(当年因患重大疾病未愈、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残疾而导致基本生活较为困难的)一次性救助500—1000元(含1000元);特别困难的(当年患重大疾病、遭遇实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重度残疾而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一次性救助1000—2000元(含2000元)。医疗困难救助:以除去报销、赔偿、补偿、救助后的自负医疗费用为依据,2000元以下的不予救助;2000—5000元以内的,按20%进行一次性救助;5000—10000元以内的,按30%进行一次性救助;10000元及以上的,按40%进行一次性救助,但最高不能超过5000元。住房困难救助:本人和子女均无住房的,一次性救助建房款10000元;房屋属于D级危房(以区住建局认定的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书为准),且本人和子女均无其它住房的,给予一次性危房改造救助费用8000元。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一年只救助一次。住房救助终身只救助一次,且与火灾房屋烧毁救助、自然灾害房屋受损救助不同时享受。

46.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享受对象: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本区户籍老年人。

享受标准:80周岁—8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元;90周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47.残疾人专项救助制度

阳光家园计划救助制度

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补贴对象:具有本区户籍、16

—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50

有集中康复托养救助制度。救助对象:具有本区户籍、10周岁—60周岁、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监护人、并经批准托养的重度特困精神、智力残疾人(须当年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

救助标准:每人每月救助500元(含生活费、护理费)。

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具有本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救助标准:一级残疾每人每月3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20元;三级残疾每人每月10元;四级残疾按每人每月5元。

贫困残疾人(子女)大中专学生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具有本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贫困、在校就读大中专院校(函授、自考除外)的残疾人(残疾人子女)学生。

救助标准:学费救助:残疾人子女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3000元。残疾人学生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5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0元。生活救助:残疾人学生(子女)在达州市境内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000元;在达州市境外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500元。

白内障复明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具有本区户籍且当年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的贫

困白内障患者(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职工)。救助标准:实施一例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医疗费用1000元。补助费用待术后划转到定点手术复明医院,患者原则上不再交纳医疗手术费用。

48.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管理的精神病患者;无法定监护人或经区救治办批准同意救治的贫(特)困精神病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绝症、盲人、年龄过高(75周岁以上)或患有其他不方便住院病史的精神病患者。以上对象皆需参加当年新农合或城镇医保。

救助标准:1.符合救助对象项的精神残疾人提供为期三个月(一疗程)的免费住院医疗救助。特殊精神病人(狂躁型、暴力型等)需延期或长期住院治疗的经批准后可继续免费收治。免费住院救治患者的治疗费按当年新农合、城镇医保报销标准报销。报销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按剩余部分医疗费的30%予以医疗救助(最高不能超过3000元),余下70%由定点医院负责解决;当年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天救助生活费15元。入院患者在免费救治期间不向定点医院交纳任何费用。2.为符合救助对象第项的精神病残疾人提供价值400/年的免费服药卡。

49.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

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纳入火灾、自然灾害受灾户救助制度;遭遇癌症、白血病、尿毒症三种重大疾病的纳入特殊病种救助制度;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困难的纳入重点优抚对象三难救助制度。虽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但困此获得赔偿、补偿、补助的不纳入临时生活救助。下列人员不予临时生活救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无理取闹或谩骂、侮辱、威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赡(抚、扶)养人具有赡(抚、扶)养能力而不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好逸恶劳或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救助标准:临时生活救助属一次性救助,每户每年只救助一

次。其标准为:一般困难对象(当年因患病、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伤害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每户每次救助300元以下(含300元);较为困难对象(当年因患重大疾病未愈、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残疾而导致基本生活较为困难的家。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0201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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