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府发〔2020〕24号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
《石梯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已经石梯镇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研究,现印发于你们,请相关单位配合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
1、领导重视环保工作(15分)
考核:村“两委”班子领导对本村环境保护给你做亲自抓、负总责,有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5分);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专人具体抓,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3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4分)。
2、宣传教育工作(共10分)
考核: 6.5世界环境日搞大型环保宣传活动,有材料、有记录及音像为凭(5分);在地均有醒目、长久性环保宣传标语两条以上(2分);普法活动中有环保法规现场教育的内容。以上宣传材料、讲课材料为凭(3分)。
3、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共10分)
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新上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包括够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全部先报请环保局做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排放不达标不准投产) 考核: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10分)
4、督促本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10分)
考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10分)
5、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生态示范户等生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个生态示范村创建 工作,并完善有关软件和硬件。 (10分)
考核:通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验收。(10 分)
6、完成节能减排任务。(10分)
考核: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量扣10 分。
7、辖区内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10分)
考核:每发生一起扣2分。
8、环境信访工作。(15分)
考核:认真做好排查工作,积极协助镇环保助理及时妥善处理事件。辖区内每出现一起集体到镇上访扣2分; 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市(含市)以上,上访案件扣3分;每出现- -起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4分。
9、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10分)
考核:视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计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