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府发〔2020〕15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保护森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达州市达川区“扑救森林山火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一下森林山火扑救预案。
一、石梯镇森林资源概况
石梯镇位于达州市达川区西北部,东与达州市渠县文崇、报恩乡交界,南与达川区石桥相邻,西与达川区桥湾镇相邻,北与达川区管村镇相邻,营达铁路横跨我镇,全镇幅圆面积约103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2.1余万亩。全镇共有21个行政村及1个街道社区,其中有林村16个,是一个以农牧业为主的镇。主要特点:一是森林资源分布较散,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上的高山和深丘地带,浅丘、平坝地区分布较少,由于交通不便,森林山火扑救十分困难;二是我镇林种结构复杂,混交林较少,主要以蜀柏和马尾松为主,抗火能力较弱;三是森林与农田交错,林区农户较多,村情复杂,人员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较大。
二、石梯镇森林山火发生的规律
从我镇历年发生山火的情况来看,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山火,发生频率较高的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2月至来年5月。因此,我镇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警戒期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来年的5月31日。发生山火的主要隐患:上山砍柴、采药及过路行人吸烟、烤火,元旦、春节、清明等节日挂坟、烧纸、放鞭炮、农村烧柴积肥等。由于我镇森林防火基础设差,设备简陋,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的能力较弱,扑救非常困难。森林山火不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对林区农户、企事业单位、人民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三、石梯镇火险等级划分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林区社会情况和山火发生的频率,将全镇林区划分为一、二级火险区,一级火险区是森林资源丰富且集中连片的村社(固家村、立石村、蹬子村、龙塘村),火情发生率较高的地方,二级火险区是资源相对较少,火情发生率少的村社(水塘村、桥东村、盘龙村、场周社区、愉活社区)。
四、全镇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镇、村、社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一岗双责”负责制。即党委书记、镇长为本镇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第三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支部书记、主任、社长为本辖区森林防火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无论国家、集体、个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均按照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社长、村支部书记、主任、党委书记、镇长负责,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职责: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盗伐滥伐、病虫害等情况要迅速制止或防治,并及时报告镇级相关部门。
4.社长的职责:负责本社所有森林资源的防火、防虫、防盗等工作,对社有林要落实专人看护,对村民责任山、自留山、承包山等森林资源要实行权属明确,统一看管,报酬均摊的管护责任制,把护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的护林人员,对重点地段要死看硬守,严密监控,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社群众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护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山火扑救应急队伍以及扑火梯队,统筹本村护林队伍,管理好本辖区专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明确其职能职责,做到本辖区内重要山头地块、交通要道等地方落实到专人看守,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扑救,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责任
1.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并随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镇领导统筹调度镇级指挥所成员、相关单位以及应急队伍进行及时扑救工作。
2.镇武装部:负责对民兵、镇级应急队伍和各村应急扑火队伍进行森林防火应急知识培训、扑救山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山火时,迅速调集各扑火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广播站:负责做好全年森林防火的宣传计划,同时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报道等工作。
4.镇中心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3—5次森林防火专题课,开展1次森林防火征文活动,同时印发《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对造成森林火警、火灾的肇事学生严格追究其本人及监护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5.财政所:对森林防火工作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要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建设、宣传、物资储备等资金,以及扑火工作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安监所: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排查、监督以及检查验收各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负责对林区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7.林业站: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提出专业建议。林业站负责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应急先遣队,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及火情情况。
8.派出所:负责参加山火的扑救和案件调查工作。
9.医院:负责山火扑救过程中伤员的处理工作。
五、扑救森林山火的方针及原则
(一)、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山火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对一般火灾要求及时扑灭的方针。二是扑火力量由各村就地组织,以本村、社自扑为主,邻村支援的方针,实行村自为战,社自为战,一边组织力量打火,一边向上级及时报告。三是抓住小火初期和早晚气温低,风力小、火势弱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彻底消灭余火,防治死灰复燃。四是辖区内出现火情,镇、村、社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五是扑灭山火后,速查火情,弄清原因,依法处理,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六、林区火情监测
林火监测主要依靠气象部门的预报以及巡山护林员的日常监测报告,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机构。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各村(社区)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实行昼夜值班,随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做好值班记录。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电话:0818-3685105。
七、扑救力量准备
根据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划分,我镇属于二级火险区,镇必须组建一支半专业打火队伍,由30人组成,人员主要是政府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群众组成;各村(社区)必须组建一支半专业扑火队伍,每支队伍由20—30人组成,主要成员由各村干部、青壮年组成,全镇约400人。
八、物资准备
我镇现有扑火工具:打火铁扫帚50把,砍刀30把,油锯3把,安全头盔12顶,风水灭火机2台,手电筒10个。
九、实施步骤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一)、林区单位和林区居民,见火情隐患要随时上报,发现山火迅速扑救,力争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发生荒火、火警、火灾,由村社及林区单位组织扑救,由所在地或所在单位领导担任指挥,并及时上报镇指挥所,镇指挥所根据情况及时派人支援。
(三)、发生火警、火灾时,本地半专业和义务打火队伍由扑火现场指挥所统一指挥。
(四)、发生重大火灾时,镇护林防火指挥所可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找好向导。
(五)、对灾民的抢救、疏散、安置等工作由各行业部门处理。
(六)、对起火现场要妥善保护,由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根据各种线索及时查找出起火原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责任者要依法处理。
(七)、火情汇报制度,按《森林防火条例》和《达川区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