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20〕84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千方百计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达川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河市镇森林资源现状
达川区河市镇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大巴山南岸。全乡幅员面积84.2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330公顷。现有森林面积91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8.4%,是一个以农业、旅游为主的林业大镇,主要特点: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全镇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上的金银村、新陶村、金星村等浅丘、平坝地区分布较少。由于交通不便,森林山火扑救工作十分困难。二是林种结构不合理,树种结构单一。主要以马尾松、柏木林为主的纯用材林多,混交林少。特别是防火树分布极少,抗火能力较弱。三是天然次生林多,加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大搞封山育林,林内植被丰富,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提高。四是森林与农田交错,林区有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农户居住,林情、社情复杂,人员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
二、森林山火发生的规律
从我镇历年山火发生的情况来看,全镇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山火,但主要集中在12月至次年5月,是我镇森林山火的高发期。因此,我镇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山火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份,主要是上山砍柴、过路行人吸烟烤火、元旦和春节期间挂坟烧纸、放鞭炮等引起;3至5月主要是农村烧灰积肥及烧麦杆、油菜杆、学生春游、清明节挂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打火把引起;6月至8月伏旱严重,山火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农村烧谷桩、野外违章用火引起。由于我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的能力十分薄弱,扑救非常困难。同时,森林山火不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对林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构成威胁,必须高度重视。
三、森林火灾等级及其村社灾险区等级划分
(一)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二)达川区河市镇森林火险区等级划分:
根据森林资源颁布林区社会情况和山火发生的频率,将全乡林区划分为一、二、三级火险区。一级火险区是森林资源丰富且集中连片火险等级极高的地区,主要包括金银村、新桥村、金星村、新陶村等4个村;二级火险区是森林场资源比较丰富,森林火险等级相对较高的地区,主要包括金银村、金滩村、金星村3个村;三级火险区是森林资源较少,火险等级相对较低的地区,主要包括成都村、昌红村等2个村。
四、全镇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各级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乡(镇)长、村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民自治组织的村、社长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社长、村长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
4.社长的责任:负责本社所有森林资源的防火、防虫、防盗工作。对社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对村民责任山、自留山、承包山等森林资源要实行权属不变、统一看管、报酬均摊的管护责任制,把护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护林人员,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社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村主任的责任: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6.林区厂矿 、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实行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其周围500米内为其防火 、扑火责任区,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
(二)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所,由河市镇镇长冷红军同志任指挥长,镇林业分管领导赫波同志任副指挥长,林业站站长刘川同志任副指挥长,梅逍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名单:梅逍、蒋建、陶丹、何小波、余兵、覃敏、黄方、田华夏、李雪娟办公室设在河市林业站。
1.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指挥所单位成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镇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镇政府领导参与扑救工作。
2.安检所: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镇领导协调指挥扑救工作。
3.国土所:负责指导全镇林区公路的规划建设。发生森林山火时,负责扑火人员及扑火物资的运输车辆调度工作。
4.工商所:负责对林区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无照经营或不具备防火安全的要予坚决取缔。发生森林山火时,要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扑救工作。
5.镇武装部:负责预备役官兵和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山火需要部队支援时,迅速组织预备役官兵和民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6.派出所: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行为及森林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当发生森林山火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公安干警和武警参加扑救工作。
7.财政所:负责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物资准备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确保有关防火物资的及时供应,同时做好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嘱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8.卫生院:负责做好森林山火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9.文广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及时赶赴现场采集资料报道森林扑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11.中心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
12.林业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镇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森林山火扑救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扑救森林山火的方针及原则
(一)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二)扑救森林山火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山火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灾要求当日扑灭,难度较大的火灾必须在“子夜”前扑灭:二是扑火力量由各村、社就地组织,以本村社、外乡、外地、外单位积极支援。实行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社自为战、边组织打火、边向上级报告:三是要抓住小火初期和早、晚气低温、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山火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火,一般火灾形成较大火灾:四是辖区内出现火情,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扑救,防止伤亡事故。要领导带队,干部带头。服从指挥,严明纪律。行动迅速,指挥有力,合理布局力量:五是扑灭由火后,要迅速查明火情,弄清原因,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吸取经验教训。
六、森林山火的监测
1.林区各瞭望台(哨)及巡山由护林员,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上级森林防火机构。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818)12119。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报警电话:(0818)5171008,镇护林防火办公室报警电话:(0818)3533833
2.在防火期,各级防火机构要坚持昼夜值班。警戒期,主要领导要新自带班。
七、扑灾力量准备
1.以镇防火办,镇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半专业扑火应急大队,作为扑救森林山火的先进队,由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直接指挥调度。
2.有森林的村、社、林场,要以农村青年骨干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打火队,每支10人以上,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山火能够立即行动。
3.镇政府要以单位职工和机关干部为主体,组建扑救火灾突击队,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投入战斗。
八、扑火设施、设备建设
按照“四网二化”的要求,全乡要逐步建成预测预报网,林火阻隔网、通讯联络网、瞭望探测网,实现扑火机具现代化和扑火队伍专业化。
预测预报网:以指挥所办公室、村、组护林人员,护林点,护林哨为依托,逐步建立镇、村、社预测预报网络,做到一有山火能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林火阻隔网:以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建立防火隔离带为主体,逐步在全乡林区建成林火阻隔网。同时,要大力开展清林工作,在乡、村、社林界边缘和林区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特别是坟园周围,要建立5-10米宽的防火隔离网,形成网络,降低火险等级,把森林山火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通讯联系网:要求村、社区必须通讯畅通,解决必要的防火通讯费用;重点林区和护林点、瞭望台、哨、所要配备通讯设备,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九、指挥所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林区不超过30分钟,边远林区不超过1小时。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救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打火扫、砍刀、树枝、沙、土、水、灭火弹等,迅速扑灭山火。指挥主要依造电话、手机、干喇叭等。
4.基本力量:一是乡政府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工;二是半专业打火队;三是义务扑火队;四是林区群众;五是公安、消防和武警官兵。
5.基本战术:
(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
(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过夜;
(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十、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山火,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的居民、瞭望台、哨所及巡山护林人员,要见火即报、见火即打,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乡、村、社、就近组织力量扑救,镇长任指挥长。
3.当山火一小时尚未扑灭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十一、本办法从二0二0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以前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从即日起作废。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