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委发〔2020〕16号
各村(社区)、辖区各部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辖区部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经百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潘 刚 党委书记大调解中心主任
向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罗婷婷 副镇长提名人选
副 指 挥 长:郭家燕 人大主席、木子区域党委书记
宋龙友 副镇长提名人选、马家区域党委书记
姜 宏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包月毅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孙 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 珊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柏 玲 统战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牟红梅 副镇长提名人选
成 员: 黄 金 综合办工作人员
赵永康 财政所所长
温仕成 安监所负责人
刘凌霄 百节派出所所长
程 迅 马家派出所所长
刘 雄 百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测 百节中心医院院长
陈 进 马家医院院长
肖俊波 木子医院院长
杜哲雄 百节中心校校长
周荣勇 马家学校校长
柏令伟 木子学校校长
庞启伟 农技站站长
段辉荣 畜牧站站长
王海贤 林业站站长
刘小艳 水管站站长
黄 亮 社会服务中心人员
张 勇 纪委副书记
谭周袁 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鲁杨晴 司法所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主要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百节镇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珊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赵 珊
成 员:黄 金、何小琼、林春霞
联 系电 话:0818—3431074
负责统筹、协调和调动百节镇疫病防治力量和相关资源,协调对接上级防控要求和安排部署下级防控工作;加大辖区返乡人员摸排力度,督促相关人员自行隔离并按时测量体温,按时报备汇报;及时处理其它突发问题和安排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罗婷婷
成 员:温仕成 谭周袁 鲁杨晴 罗 肖
联系电话:18881823109
负责收集疫情信息,对信息进行甄别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与达川区卫健局、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协调依托其专业力量和机构开展、疫情控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隔离群众的家属安抚工作;
2、防控处置组
组 长:柏 玲
成 员:严 伟 王 测 陈 进 肖俊波
联系电话:18481862762
发现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和转运,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百节卫生院报告;做好疫情场所、运输车辆等地方的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疫情物品;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分散隔离的办法进行医学观察。
3、应急处突组
组 长:牟红梅
成 员:覃小河 刘凌霄 陈 迅 王 测 陈 进 肖俊波
联系电话:15882931550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各村(居)委负责调查、登记返乡人员中是否有武汉返乡人员。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姜 宏
成 员:赵永康 符 红 卢礼清 董 玮 董 环
何大素 王 娇
联系电话:13551423537
根据疫情防治工作的资金需求,财政所保证疫情事件所需应急准备和处置应急工作资金;保障疫情应急车辆的正常运转;保证疫情防治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重点确保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防护服等物资储备。
5、宣传舆论组
组 长:包月毅
成 员:杨成才 欧洋 温仕成 杨梨 周锐
联系电话:13398348588
负责对群众开展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疫情防控及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向居民推送健康卫生知识温馨提醒、我市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等信息,建议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就医,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疫情,正确认识疫情,正确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6、纪律监督组
组 长:孙 勇
成 员:张小红 张 勇 于 丽
联系电话:18381913731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进行督导检查,一经查证属实的,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7、机动工作组
组 长:赵 珊
成 员:柏 勇 李秉亮 吴 明 吴小波 欧 洋 王 兰
刘继超 陈才友 刘 斌 吴光友 邱虎平 王国富 王 敏 唐正忠 李 芳 杨 勇 吴正兰 龚荣华 罗 诚 罗洪波 田建国 藤 芸
联系电话:17313305399
负责全镇在疫情期间机动待命和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建立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队伍,由各村(居)委书记、主任牵头,明确具体成员,组成群防群控工作体系,做好疫情排查,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及时向镇防疫指挥部上报疫情信息,在第一时间核实、报告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卫生院准确报告相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警和预防工作。及时安抚群众,开展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2、全镇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一律不准大规模串门、拜年,不准组织、参与聚餐和宴席,不准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正确引导全镇群众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3、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流行疫病期间疫区返乡人员进行动态摸排,建立台账,严格按照日报告制度报送;对居家观察人员采取“四个一”(一名镇级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医护人员、一名辖区民警)管控,负责对观察人员提供日常生活保障,并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对象积极配合;在疫情未完全解除情况下,全镇禁止操办宴席、登高祭祀、商家促销等群体性活动,关闭辖区公众性活动场所,避免大规模人员集聚,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4、从2020年1月24日起,每天下午2点前向党政综合办报告新增返乡人员,督促武汉已返乡人员早晚监测体温,如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三、疫情应急防控流程
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应急操作规程执行,村(社区)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镇卫生院报告,镇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立即安排各组展开疫情防控工作,并对接镇卫生院开展相应检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情况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挥部组织研判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上报上级党委、政府和卫计部门。
四、纪律要求
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全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脱岗、离岗,不遵守组织纪律的将依规追究责任;对个别群众造谣传谣、恶意传播疫情、不遵守疫情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镇党委、政府将和辖区派出所一起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党政综合办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