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关于成立赵家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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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委发〔2020〕95号

各村党组织:

为切实贯彻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根据赵家镇实际,决定成立赵家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向泽轩(党委书记)

张  洋(镇  长)

常务副组长:陈登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冯  仁(纪委书记)

刘  国(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陈志惠(副镇长)

成  员:汪洋艳(党建办负责人)

兰北平(财政所负责人)

柏子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潘  荣(监委主任)

卿  敏(三资管理办负责人)

刘传瑶(司法所所长)

李中金(民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登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汪洋艳、卿敏、柏红玲。

具体分工如下,每项工作都由一名镇级领导牵头,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有多个的,由排在第一位的单位统筹,其余单位全力配合。

1. 登记赋码工作:由刘国同志牵头,三资管理办负责,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登记赋码、银行开户工作,石垭村务必在7月底完成,其余各村2020年9月上旬完成。

2. 章程、机制完善工作。①章程问题:由陈志惠同志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石垭村在7月底完成,其余各村今年10月底完成;②机制问题:由陈登睿同志牵头,党建办、纪委监委、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完成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五大”机制。石垭村在7月底完成,其余各村2020年9月上旬底完成。

3. 村集体经济入股(固定分红)合同规范性工作。由陈登睿同志牵头,镇司法所、农业发展中心负责,石垭村与帝源农场合作签订在7月底完成,其余各村按照工作需要及时签订,已签订的合同7月底交由司法所逐份进行相关法规审查,及时纠正不平等、不规范的合同、协议。

4. 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意愿不强的工作。由陈登睿同志牵头,党建办负责,配齐配强各村第一书记,抓好工作督导,强化目标考核,将集体经济发展纳入2020年目前绩效考核,并作为分类定级的依据。长期坚持。

5. 规划缺乏统筹,项目选择盲目,同质化严重工作。由陈志惠同志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办、财政所负责。全面梳理全镇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及时对接区农业农村局,逐一分析项目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在8月底完成。

6. 未按规定将财政资金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拨付缓慢。由张洋同志牵头,财政所负责,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完善申请手续,及时将财政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并将财政资金量化到村集体经济。长期坚持。

7. 部分村资金存在风险。由冯仁同志牵头,镇纪委监委、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民政办负责。对中省市财政扶持资金进行专账管理,严格落实村“三务”公开,将扶持资金纳入村财务公开的固定模块,定期予以公开。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全面健全村级各类组织章程,推动规范运行。依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议事决策机构。对村干部持股的专合社,使用扶持资金支出一律由村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纳入专账管理。长期坚持。

8. 合资合股存在风险,对业主的掌控力较弱。①中省市财政扶持村拟入股相关经济实体项目。由刘国同志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要对其相关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村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镇党委研究决定。②切实加强乡村发展“软环境”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陈登睿同志牵头,综治中心、派出所负责,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危害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有力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利益。③探索财政资金投入涉农企业建设基础设施,折资量化到村集体。由张洋同志牵头,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经营管理,并按股份占比取得收益,切实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长期坚持。

9. 议事决策制度机制极不规范。由陈登睿同志牵头,镇党建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根据《乡镇党委运行规则》《村党组织运行规则》,研究制定和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长期坚持。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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