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20〕7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住房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根据达川脱贫攻坚办〔202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范围
我乡脱贫攻坚以来纳入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的危房改造项目和 2020 年正在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
二、工作内容
排查危房改造对象户的房屋选址是否合理,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面等方面的质量安全情况,及时整改排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对象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C 级危房维修加固:重点排查是否对房屋危险部位完全彻底改造,是否设置独立的卫生厨房、独立的卫生厕所等。
(二)D 级危房拆除重建:重点排查选址是否符合三避让七禁止原则,是否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是否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分区,水电安装是否到位,建新是否已拆旧,建新是否仍住旧,是否超面积建设等。
(三)政策执行精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实施 C 级危改享受 D 级补助,是否存在非危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四)佐证资料完善方面:重点排查租房、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佐证资料是否完备。
(五)危房改造进度方面:重点排查 2020 年度非四类重点户 12 月底前完工的要求完成改造任务(新塘村)。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2020 年 11月5日前)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明确的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相关标准,针对重点排查的内容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
(二)同步开展整改(2020 年 11 月 15 日前)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落实整改责任人,边查边改,并于 11 月 10 日前将问题整改台账报乡规建办。
(三)认真开展督查(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
由乡规建办牵头,联合乡纪委监委、乡脱贫办成立督查组,对全乡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排查整改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确保问题全部排查到位、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三)严格追究责任。对此次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存在问题未被发现或发现的问题未能按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的,或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无保障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乡纪委监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