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委员会关于确定王敬川等同志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考核等次的通知
来源:大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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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委发〔2020〕65号

 

各村(社区)支部:

经大堰镇党委研究同意,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卢岗村王敬川等同志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考核等次确定如下:

优秀等次人员:王敬川、刘  波、王玉涛、程代述、程才伟。

称职(合格)等次人员:王  政、黄  琅、王玉华、吴传育、程欧阳、蒲芳平、郝  勇、王玉强、王铭任、孔小琴、李  辉、卿  娇、杨滔滔、陈  玲、郝  琼、王芝福、陈廷国、刘中华、李  刚、杨  姣、何  军、蒲华山、周扬海、张  娜、王玉双、李红艳、张晓平、李先玉、周杨川、程  先、赖小琴。

请及时在本村(社区)公示考核等次结果,并告知考核对象本人。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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