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杨办发[2020]86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杨柳街道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7日
杨柳街道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辖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法制体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管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平台体系,同时联网省级平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强化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城市通讯、能源、给排水、交通、防洪和防疫等维持城市正常运菅的生命线基础设施应对灾害的能力。
(1)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强化功能设计和资源利用。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城市生命共同体进行设计,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设计与功能布局管控,确保一定数量的市政公用设施具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救护功能。
(2)按照《达州市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体检指标体系》,将城市管理安全韧性纳入指标体系,为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奠定基础,为城市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3)推进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在城市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中应用,构建城市防洪防涝系统韧性风险评估与智能管控体系,支撑城市防灾工程、避难疏散空间等安全环境建设。加强建筑结构“适灾”“控灾”设计研究,提升城市防灾承灾性能。
2.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1)完成城市系统性、智能化监测评估体检,找准城市“病灶”,摸清现有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适度、功能是否完善、日常保养维修是否到位。依据专项体检结果,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城市规划,推进城市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计划。
(2)开展城中客运站场公共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设置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强化重大时段值班值守和巡查频次。完善突发事件预案,落实防护措施,坚持常态化应急演练。
3.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辖区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按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行业执法应用系统建设和数据整合。市级和区级城市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和公众服务。
(2)推进舆情监测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收集公共网络信息中涉及城市管理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高发舆情类型、区域及特定时期舆情趋势;共享应急管理视频监控资源,掌控城市管理领域突发应急事件现场实时情况,对应急事件的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进行跟踪督办。
4.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把城市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工业企业风险,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隧道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凤风险和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2)加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支持达州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将防灾救灾要求作为绿地系统规划和公园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避难场所常态设施,合理实现应急避难功能,扩展安全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工程建设,设立独立的应急水源区,保障其灾时免受污染。
(二)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1.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道路、管网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1)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项目该停则停、该罚则罚,督促限时整改,逐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2)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改扩建以及拆除项目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后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加固整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严肃查处“四无”违法建设行为和违规改建行为。
(三)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査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1)加强城市隧道、人行通道安全管理,按照《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通道的巡查、检测和维护。
(2)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逐步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家底”,建立健全台账,促进安全隐患精准防控。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1)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导则》,对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成果梳理、质量自查与查漏补缺。建立省、市、区三级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同共享平台。
(2)结合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加快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最新建设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实时监控,计划2022年形成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一张图”,且不断动态修正,逐步具备安全隐患预判预警能力,为日常维护养护事放发生后迅速妥善处置提供保障。
(四)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执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标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供气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调度指挥有力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
(2)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2020年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2021年完成辖区燃气供应场(站)新一轮集中排查,促进老旧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换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安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3)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程序、在用公用管道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2.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1)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动计划和《达州市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推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
(2)推进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对市政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的信息化监管,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1)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回收利用、源头减量,动态监测的工作机制。严禁在重点工程规划线内,林地、耕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设置城市渣土受纳场。将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设置,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根据城市内施工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计划。
(2)开展城市渣土受纳场排查和隐患治理,划定堆场安全范围,实行监测分析和动态监管,及时排查治理堆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堆体失稳、爆燃等事故灾害发生。严肃查处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排水、市政设施、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工作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将防灾避险要求融入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全过程,并作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涉及安全的规划设计全部纳入强制性内容执行。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共绿地要合理布局、设立标识标牌,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厕所等避险设施。
(五)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安全治理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燃气、供排水、垃圾收运处置等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镇燃气、供排水垃圾处置等企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隐患辨识、日常检查等清单编制和报备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照单履职、照单追溯、照单追责工作机制。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2020年6月至7月)。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分析、研判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方面安全生产情况。
(二)动员部署(2020年8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城市管理安全整治信息平台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动态更新“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预控体制逐步健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出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