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印发《大树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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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20〕13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树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大树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

治工作方案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大树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8月29日,山西襄汾县饭店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28人受伤。根据省委彭清华书记重要批示和市委包惠书记、市政府亨孝市长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达川安办〔2020〕114号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在全镇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辨识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规建设、施工、改造等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现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重点突出居住建筑、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建筑。

三、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房屋建筑重点排查违规建设、改建;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建筑,C、D级老旧危房;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违规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改变或拆除抗震设施;农村自建房违规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等。

(二)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排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要建立排查台账,准确掌握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行立改,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暂时不便拆除且危及周边安全的,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随意出入;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

五、明确排查整治责任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建立排查整治机制,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

(一)要明确属地排查整治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建立房屋建筑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网格化管理和排查体系。要重心下移、全面排查,积极发挥村(社区)、楼长、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形成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二)要明确部门排查整治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住建、应急、派出所、场管、自然资源、民政、民宗、教育、卫生、文体和旅游、综合执法办监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疫病集中隔离场所、文体场馆、广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分8个安全隐患排查组:

1.分管领导牵头带队,社会事务办参加开展娱乐场所、文体场馆、寺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分管领导牵头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开展学校、卫生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分管领导牵头带队,民政办参加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分管领导牵头带队,综合执法办、场管办参加开展集贸市场、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分管领导牵头带队,交管办参加开展车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分管领导牵头带队,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参加开展场镇房屋、农村自建房建筑安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分管领导牵头带队,自然资源所参加开展地灾和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分管领导牵头带队,大树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参加,按职能职责开展有关工作。

(三)要明确房屋建筑安全使用主体排查整治责任。规范建筑使用行为,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切实履行安全检查义务。严格房屋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查处、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排查组要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潜在安全风险极端重要性,按照“谁分管谁带队、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要切实加强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治责任,集中人员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一要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建筑安全使用知识,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二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房屋建筑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三要依法行政,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设施、经营许可等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以及存在违法建设、出租、改变功能用途等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完善自然资源所、规建办、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办、应急管理办、大树派出所等部门联防联动机制,采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四要加快建立“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部门联查、政府督查”的常态化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确保工作实效。镇政府将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列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彻底的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部门要协调解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四)加强沟通,严格信息报送。各排查组从11月起,每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安办。2020年12月28日前,各部门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电子邮箱:1132110095@qq.com)。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排查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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