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20〕72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要求,更好地推进我乡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经米城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米城乡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蒙渝尹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陶思华 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 员:田洪铭 党政办主任
杨 明 财政所长
申 权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利梅 社会事务发展中心主任
邓仁川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王京强 农业综合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民工服务中心,由邓仁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国元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