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20〕92号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全镇群众的生命安全,由于人员变动,经镇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对义务消防队成员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义务消防队成员:
队 长:邓继平
副队长:朱思源、柏波
成 员:章袁铖、王绍宇、黄丕雄、柏皓严、李俊泽、郝林、胡清刚、朱大明
主要职责: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队扑救火灾。
二、明确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挨家挨户使群众做到“三懂三会”(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密切关注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