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印发《石桥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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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20〕18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石桥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石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根据《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疫情防控实际,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做好摸底排查、物资储备等准备工作,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统筹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有效防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

    

           石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石桥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当前,全球疫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南北美洲和印度等地的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与此同时,我国境内的黑龙江、吉林、北京、新疆、辽宁等地已先后出现多起输入关联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我镇输入性疫情风险长期存在。从目前看来,病毒呈现出流行不分季节、人群普遍易感、未来长期共存等特征。专家研判今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可能性较大,加之秋冬季又是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可见一斑。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未来疫情发展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等编制。

1.3工作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镇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在石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有的放矢做好辖区防控工作,并依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专业医救队伍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桥镇秋冬季节三种情景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指导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1.5疫情形势研判

1.5.1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按照全球平均累积发病率判断,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疫苗研发所需时间、潜在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产能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依靠自然感染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且需很长时间才能形成。即使具备有效疫苗,新冠病毒也很可能演变为像其他呼吸道病毒一样,呈季节性流行。预计今年秋冬季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将呈高流行态势,疫情防控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1.5.2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近期在黑龙江、吉林、北京、新疆、辽宁等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当地通过采取快速、有力的应对措施,疫情得以有效控制,未造成大范围扩散。只要继续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我镇疫情将大概率维持低水平可控态势。

1.5. 3全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

(1)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若国内口岸逐步开放,调整或放松出入境人员管制及入境人员隔离检疫等措施,全球广泛存在的传染源输入石桥的风险必将随之增加。

(2)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条件。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的双重特点。作为新发的呼吸道传染病,全球流行情况提示,气候对其传播影响不明显。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的情况下,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由于我镇人群呈老年化趋势,自然感染率低,普遍易感,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

(3)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秋冬季流行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秋冬季是各类常见呼吸道疾病流行季,大量具有相似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就诊病例,将增加医疗机构对新冠肺炎病例鉴别诊断的复杂性,部分新冠肺炎病例可能难以得到及时发现和管理,将加剧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其他呼吸道感染相关重症住院病例也可能将导致病床、呼吸机、ICU的需求增加。若不及时做好防控工作和应对准备,部分医疗机构将可能发生服务系统负荷过载甚至崩溃的情况,将导致各类患者病死率上升。

2应对策略与措施

2.1情景一:四川省启动(或维持)三级应急响应。

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

(1)强化“防输入”联动机制。强化对境外或国内重点地区入(返)石桥人员的识别排查,加强途中人员信息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组织人员对从境外入(返)川人员开展全面摸排、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2)加强境外入(返)石桥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该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14天集中隔离,地点为南方医院。已经在其他地方进行了集中隔离并能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的,不需要再次集中隔离,但要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加强国内重点地区人员排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石桥人员须到南方医院进行14天集中隔离。各村(社区)要提前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在外居住地、入(返)石桥具体时间等重要信息上报给镇指挥部。

(4)强化公众宣传引导。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物理距离。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5)快速开展疫情处置。如有疑似疫情发生,村(社区)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1小时内完成报告,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12小时内将确诊和疑似病例全部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对可能受病例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实施全面终末消毒,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上报区级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尽快找到潜在感染者,最大限度控制新增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6)强化疫点管控。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对有疫点的居民小区、院落、村庄、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内部人员进出登记,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从确诊病例之日起的14天内,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本小区、院落、村庄、单位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和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所有活动一律暂停。

2.2情景二:四川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救治”总体防控策略,加强疫点疫区管控,限制人员流动,及时做好疫情的控制,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播蔓延。

(1)严格防止交叉感染。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要求完善分区设置以及设备配置,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标准预防,做好门急诊和住院病区院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院感事件发生。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避免患者无序流动,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2)重点场所措施。组织力量按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必要时可采取相应保护性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3)全面开展调查和疫情处置。如有疑似疫情发生,村(社区)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1小时内完成报告,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12小时内将确诊和疑似病例全部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全面调查密切接触者,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疫点、疫区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加强疫点和污染场所的消毒处理。对高危人群及时开展新冠核酸筛查,及早发现感染者,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应检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

(4)疫点封锁。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对疫点所在的小区、院落、村庄等实施封锁,并对该区域居住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依法封锁期间一律不得外出,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5)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并养成主动就医意识,配合落实各项应急施,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2.3情景三:四川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强化医疗救治。如有疑似疫情发生,村(社区)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1小时内完成报告,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12小时内将确诊和疑似病例全部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将所有疑似病例和轻中症确诊病例集中到区级定点医院,将所有重症和危重症病例集中到属地实力最强的市级定点医院。

(2)加强卫生防疫。迅速对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开展摸排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迅速开展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加强疫点和污染场所的消毒处理。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管理,杜绝脱管、漏管、失管。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应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两次核酸检测和14天集中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不发生或少发生二代以上病例。

加强公众宣传和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3)强化核酸检测。及时对发生疫情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进行新冠核酸筛查,及早有效发现并管理传染源,阻断疫情进一步扩散。

(4)强化中医药预防治疗。在各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医药“未病先防”的作用,对高危人群(密切接触、一般接触)、重点场所(学校、养老院、康养机构等)人群使用中医药“大锅汤”,加强人群预防。

(5)大规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环境整洁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动职工对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有专人负责,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单元楼道口、广场、小区、垃圾收集点、公厕、景点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加强社区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切实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持续推进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以及(进口)海鲜、冻肉储藏、交易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严格落实市场内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组织动员的作用,组织群众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组织开展防控科普宣传活动。围绕应对大流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多通风等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和主动就医意识。

(6)严格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严防疫情输出,遏制疫情进一步蔓延。全面停止全镇公共交通运营,关闭汽车客运站,所有进出通道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卫生防疫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7)加强人群聚集活动管理。采取最严格的人群聚集管制管控措施,全面限制人群聚集活动,严禁群体性聚会聚餐。对违规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8)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行最严格的社区网格化管理,除必要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每日对出入社区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小区开展每日健康巡查,发现异常者及时报告。社区做好小区日常生活保障服务工作。

(9)实施疫点、疫区封锁。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居民小区、院落、村庄、单位、企业、场所等,依法依规予以封锁,严禁人员流入流出。疫区内全部居住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封锁期间一律不得外出,除工作必须和生活补给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疫区。严格落实圈层闭环的封控措施。

(10)加强经济社会秩序管控。

重点项目管控。除公共医疗卫生、应急灾备、交通生命线等应对疫情急需和事关基本民生、涉及重大经济活动的重点项目外,其余项目暂缓实施。

服务场所和经营单位管控。仅保障超市、药店等必要场所正常营业,其余服务场所和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教育机构管控。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严格采取停课停训措施,加大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等力度。

场所管控。关闭公共场所和景区。

交通运输服务管控。重点保障群众基本民生和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等运输服务需求。

3保障及准备措施

3.1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持续抓好常态化防控,巩固稳定向好的防控态势。镇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镇纪委将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3.2人员队伍准备。各村(社区)组建摸底排查、医疗救治、区域防控、心理疏导等队伍。建立装备精良、技术过硬、行动迅速的应急处置队伍,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3.3应急物资准备。各村(社区)做好防护用品、消毒用品、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10 天用量。

3.4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点机构应对准备。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各村(社区)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保障其有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

4附则

4.1本预案由石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制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镇指挥部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4.2名词术语

疫点:如果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千个住户、一个或若千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疫区:如果(村)社区出现了传播疫情,可依法将该村(社区)划定为疫区。

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村(社区)、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

脆弱人群:包括老、幼、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人群。

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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