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安委﹝2020﹞7 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达市安委﹝2020﹞9 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达川安委﹝2020﹞6 号)要求,结合渡市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2 个专题实施方案和 6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 2 个专题和 6 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公开版至少组织观看 1 次,并组织开展讨论,做好记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编制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达州市 达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应急办牵头,镇党建办、镇司法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全 镇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2021 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 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 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实施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 3 年建设任务,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使用和作业环境。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度,自觉接受监督。〔镇应急办牵头,镇财政所、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农交办、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三是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并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区应急办牵头、渡市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农交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的,取消升级改造资格。三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 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2 年底前全镇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区应急办牵头,渡市派出所、渡市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 。二是实施非煤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应急办牵头,渡市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镇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 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村社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中小学、社会事务业办、社会事业发展办、中心卫生院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 3 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 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镇应急办牵头,渡市镇中小学、渡市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渡市自然资源所、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业发展办、镇中心卫生院、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全区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通客车公路安保设施做到“应设尽设”,加强团雾和冰冻、积雪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农村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严格落实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强大中型客车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快实现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与卫星定位监控及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联网,贯彻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集中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及时曝光“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镇交交办牵头,渡市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渡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铁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一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认真开展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以及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及时排查治理影响铁路线路安全运行的事故风险隐患,依法查处破坏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二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全面推行水上客运公司化,鼓励老旧和非标准客船提前退出水运市场。严把客运船舶准入关、检验关,推进客运船、渡船升级改造。建立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动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码头船载视频系统、 AIS 等监控设备,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船舶超载、客(渡)船带病航行、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镇应急办牵头,渡市派出所、渡市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综合执法大队、渡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场镇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场镇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场镇安全发展落实到场镇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建立国家、省、市、区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提升场镇安全运行和应对灾害能力,推动场镇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三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弃土场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堆体安全隐患;推动场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场镇排水管网监管,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渡市派出所、镇财政所、渡市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交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 、渡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一是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三是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各行业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定期开展工贸行业安全培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地联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镇应急办牵头,渡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构建企业首位负责、属地管辖、部门联合监管、专业精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二是大力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 APP”,分级划片开展摸底排查,2020 年底完成全镇特种设备信息普查。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2021 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 100%。四是提升智慧监管能力,2022 年底前,实现基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数据的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生产使用等信息互联互通;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能力,充分发挥其对监察机构的技术支撑和公益性保障作用;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2 年底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镇应急办牵头,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养殖渔船和渔业辅助船调查摸底,强化渔船管理系统数据库动态管理,深化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排查渔政执法船(艇 )、养殖生产用船等大吨位船舶的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安全隐患,对隐患排查、交叉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开展渔船脱检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整治 。二是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驾驶人考核等“准入关”,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老旧机具淘汰报废,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违法载人、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工作,要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池进行报废处置,开展沼气工程安全清单制管理,实施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要强化户用沼气池“出料”“清池”安全管控,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月”、交叉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农交办、镇应急办、渡市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探索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控机制,在农村公路推行“路长制”,抓实抓牢农村道路基础工作;2022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级以上道路危险路段(临水临崖 3 米以上)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以及通行客运班线村道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2020 年底,平交路口治理完成率要超过 30%,2021年超过 60%,2022 年底前全部完成我区 8 处“一灯一带”建设任务;深入推进警保合作站建设任务。 2022 年农村主要村社路口至少建立一个警保合作站,实现“1+1>2”的多方共赢的目标;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交通违法劝导查处,推进“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加强交通运行监控;〔镇道安办牵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应急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具体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2020 年 4 月至 5 月)。对全镇各部门各行领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分析、研判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二)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 个 专题和 6 个专项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三)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集中攻坚(2021 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巩固提升(2022 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牵头部门每月报送一次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 月23 日前盖章通过邮箱传镇安委会办公室(包括 word 版电子表格),每年前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2 月 1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 12 月初,各牵头部门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罡,联系电话:13882883276,电子邮箱:2960156509@qq.com。
2022 年 12 月初,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按程序报镇安委会审批后,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镇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结合每季度安委会全体成员会,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有关各专项方案牵头和责任部门派联络员参加。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助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相关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以及与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强化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经费保障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 “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运用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提升应急能力。认真落实《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和《达州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 年)》重点任务,加快重点项目进度,提升指挥协调、救援处置、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能力。注重提升基层应急硬实力,整合安全监管、值班值守等力量,充实基层应急力量;建立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常态储备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想定作业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和系统的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镇安委会办公室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