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镇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 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三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交管机制。
1.落实党政领导责 任。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建立区级领导包乡镇、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村(居)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2.强化部门监管责 任。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交管办”〕统筹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参与配合,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3.压实企业主体责 任。各农村客、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制度、安全标准规范、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
4.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 查整治。探索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控机制,在农村公路推行 “路长制”,抓实抓牢农村道路基础工作。组织力量集中对辖区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交管办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年度治理计划,建立隐患基础台账,按照隐患严重程度探索建立红、橙、黄、蓝四色警示制度,其中对较大以上风险的安全隐患,纳入政府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5.规范建设农村道路标 志标识。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对全区道路与国、省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按要求设置交通警示警告标志。对穿过城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道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照明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
6.逐级落实安保工程建管 养责任。农交办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镇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农交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
7.统筹发展农村客运。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
8.合理配置客运运力。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设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 9 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要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快警保合作站建设。
12.深入 推进警保合作站建设任务。全力配合好保险公司开展农村地区警保合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农村警保合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共同推进农村 “两站两员”建设。
(六)加强重点车辆管理。
13.加强农村面包车和摩托车管理 。组织交管员和农村劝导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力度。
14.加强农村电动车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对超标、改装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生产销售改装企业连带赔偿责任。
15.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对该报废的拖拉机必须报废,减少安全隐患。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套牌、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生产、销售等企业的监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涉及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深化安全源头监管。
16.加强 农村地区客货运源头监管。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动矿山、砂石“二类企业”和港口、大宗物品集散地“二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备,防止超载车辆出站出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
17.加强农 村群众聚会及学校周边道路管控。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教职工、保安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学生乘坐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八)加强路面巡查管控。
18.突出强化重点违法 执法管控。加大农村道路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区间短途客车和面包车超员、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人货混装、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突出赶场天、节假日、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两站 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口、 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
19.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 全守护行动。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 、宣传、劝导,利用农村交管手机 APP 进行“一盔一带”相关主题信息推送。同时,严格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查处力度。
20.制定落实路面勤务制度。交管办和农村劝导站要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
21.强化交通违 法劝导查处。交管办牵头,组织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交通执法人员、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安办”〕安全管理员、农机安全管理员、交管员、农村劝导员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月至少开展 1 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交管员、农村劝导员每天上路开展检查劝导,每天上路时间不得低于 2 个小时;村支书、村主任、治保会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劝导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或派出所,依法严厉查处。
(九)构建交管信用体系。
22.建立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用体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实施信用积分制管理,对农村交通参与者设置固定积分,制定交通违法扣分制度,将信用分与农村信用社贷款、购置保险等相结合,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参与者。
23.建 立举报制度推进社会共治。建立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分级受理和首问负责的工作原则,畅通手机、网络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负有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十)推进科技信息应用。
24.全面应用农村交管 平台。通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部署、统计、监督、考核。
25.整合资源共享信息。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加强交通运行监控,强化交通事件检测,逐步构织全覆盖、全时空的农村道路交通监测网络。对于场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助力农村交管工作。
探索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实行多部门集成指挥。
(十一)开展事故快处快赔。
27.推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 处快赔。在完善交管员、农村劝导员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事故协理员队伍现快速协调农村地区轻微损失事故。有条件的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开展快处快赔。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28.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 传教育责任。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中小学法治及其他课程中增加交通安全素质培养和教育内容,组织中小学文明交通课外实践活动,鼓励设置交通安全校本课程,保证每学期不少于 2 课时交通安全课程,深化学生交通安全养成教育。
29.强 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0.深 入推进农村示范公路建设。通过开展国农村示范公路建设,切实改善通行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全面提升农村道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2020 年底存在交通安全风险的穿村过镇路段治理完成率要超过 30%;2021 年超过 60%;2022 年底前全部完成。2020 年底,示范路平交路口治理完成率要超过30%;2021 年超过 60%; 2022 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2020 年 4 月至 5 月)。对全镇农村道路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分析、研判农村道路安全生产情况。
(二)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镇道安办牵头抓总,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
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各地公安、农交办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 “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集中攻坚( 2021 年)。各地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巩固提升(2022 年)。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分析农村道路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镇道安办每月报送一次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月 23 日前盖章通过邮箱传区安委会办公室(包括 word 版电子表格),每年前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2 月 1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 年 12月初,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罡,联系电话:13882883276,电子邮箱:2960156009@qq.com。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道安办结合每季度全区道安办主任会议,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 ,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口 “千灯万带”等重点安全防控工程建设和农村劝导站“五个一”装备(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农村劝导员“六个一”装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以及劝导员补贴。
(四)提升监管水平。按照《2020 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查方案》(达道安办〔2020〕26 号)要求,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难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