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达州市 达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1 座以上,原则上不设尾矿库;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加快制定完善安全管 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清单制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一)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调,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 、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矿山技术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因素,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整合。保持不设尾矿库原则。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不得颁发或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3.加大整顿关闭力 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四川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达不到 300 米的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作为重点关闭对象。根据摸底情况,到 2022年底全区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1 座以上。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不再反弹。
(二)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 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出台分级管控工作意见,着力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绘制完成安全风险分级分布等级图,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流程清晰,程序闭环,从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联网。
3.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2022 年底前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到 3 级以上。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 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 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三)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 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突出矿井通风、冒顶坍塌、提升运输、爆破作业、透水淹井、用电、动火等重大风险、关键环节,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 采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运行“企业全面负责、第三方监督支撑、政府精准监管”的在达川区油气开采安全监管新模式,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障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按分级监管要求,督促 在达川区油气开采企业向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性地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地方油气开采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风险防控措施。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清单制管理等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 ,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对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
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矿山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2020 年 4 月至 5 月)。对全镇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方面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分析、研判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非煤矿山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三)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区级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集中攻坚(2021 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 “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巩固提升(2022 年)。深入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加强协同,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成熟定型的长效机制。
镇应急办每月报送一次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月 23日前盖章通过邮箱传区安委会办公室(包括 word 版电子表格),每年前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2 月 1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 年 12月初,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罡,13882883276,电子邮箱:2960156509@qq.com。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有关部门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和达州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格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地区和企业“开小灶”,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行政处罚等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