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 关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桥湾镇
发布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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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府发〔2020143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按照《达州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达州市达川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张       

副组长:王     副镇长

              张修贤  副镇长

    员:何永登  纪委书记

                   宣传委员

                   财政所长

              陈洪兴  应急办工作人员

                   环保办工作人员

              余文政  林业站负责人

              陈华红  林业站工作人员

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林业站负责,各村(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清单

 经认真梳理,我镇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力整治。

(一)对森林火灾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二)森林火灾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林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未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三)各村主要领导思想不到位、护林人员未按规定认真履行管理及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不力。

(四)森林防火期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寺庙烧香等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特殊人群玩火管控不到位。

(五)林区输配电设施,如塔基、杆、线、变压器、计电器、避雷针、跌落保险等风险隐患防控不到位。

(六)在高火险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重点林区入口未设置卡口或未安排人员驻守。

(七)一些林区可燃物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林缘、林下可燃物载量。

(八) 森林防火期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上报。

三、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火灾共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森林火灾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一)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进一步摸清,重点区域隐患全面整改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制度性措施逐步健全。

(二)各村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护林人员一线责任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林区禁火令发布、用火审批、防火值班、火情报告、防火哨卡值守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火源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防火期野外用火得到有效管控,违规用火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周边等高风险点位的可燃物得到有效清理,森林火灾风险明显下降。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

1. 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聚焦高火险期等重要时段,盯紧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地、景区景点、镇与镇结合部、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和烧荒烧秸秆、丧葬祭祀、烧烤野炊、建设施工等林区用火行为,各村负责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设施,如塔基、杆、线、变压器、计电器、避雷针、跌落保险等风险隐患,由各电力公司负责开展隐患排查。

2.实行火灾隐患清单制管理。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清单,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跟踪督办,按整改期限要求开展整改验收,对账销号。全镇建立重大隐患清单,对辖区内重大隐患和普遍性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导。

(二)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1.健全火源管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划分各村领导干部和林区经营单位负责人防火责任区,在主要进山路口、居民区挂牌公示。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守和巡山护林两项制度。实行防火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林场、工区)、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小班(地块)的责任机制,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

2.强化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专职、生态护林员作用,推行使用巡山护林APP,明确巡护职责、划分巡护区域、确定巡护路线、上岗时间、火情报告程序、考核考评等,进一步强化护林防火责任,对责任区内发生人为火灾的护林员一律解聘。

3.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对值班带班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对未按规定值班值守的,予以通报批评。

4.按规定报送火情信息。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现火情后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严防瞒报、迟报、漏报。对上级要求核实的卫星监测热点、部门通报火情、群众报警、舆情反映火情等线索,各村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反馈核实结果;确因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无法及时反馈的,应当在1小时内说明核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核实后第一时间报告。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1.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镇人民政府根据我区森林火险等级,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禁火令应明确禁止用火的时间、区域、管控措施、违禁责任、处罚规定、举报奖励、监督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流动宣传车、固定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

 2.加强野外用火审批。森林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获得野外用火批准文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3.设置防火检查哨卡。高森林火险时段,在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建立哨卡。防火哨卡落实专人看守,明确看守人员职责,进入林区人员、车辆一律实名登记,收缴火源,签订《告知书》。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封闭进山路口,严禁除巡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山入林。

 4.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野外用火管控。春耕秋收农事用火重点时段,加强对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的监管;春节、清明等民俗用火重点时段,加强民俗用火管控,落实墓地集中区域专人看守,祭祀场所备案管理,祭祀用品定点经营,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松材线虫病除治疫木焚烧,要落实除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业主单位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不烧守则,因监管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要落实防火责任,配齐必备的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元九、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要增派巡护力量,死看硬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5.实行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于举报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的,由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予以200—1000元奖励,相关费用纳入区级财政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

(四)实施林区可燃物治理

在城镇、自然保护地、景区景点、居民区、学校、医院、油库、寺庙、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区域周边有计划地开设防火隔离带,其边界外 10—50 米内清除灌木、杂草等可燃物,试点种植不易燃烧树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骨干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同。桥湾林业站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指导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检查,检验整改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务求整治实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长短结合、注重长效,务求整治实效,坚决杜绝隐患边治理,火灾边爆发,坚决防止同类隐患反复出现。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清单和整治要求要向社会公布。要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典型问题的曝光。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报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每月 15 日前向林业站报送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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