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委发〔2020〕66号
各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分层分类、重点施教”原则,围绕以案明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现结合明月江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街道办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为根本目标,突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真正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重规矩、以上率下作表率,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具体措施
(一)一案一析,制定对策建议
1.凡街道纪工委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违纪违法人员必须向党组织书写检讨书,内容必须从思想认识、行为规范,制度管理、客观环境等方面,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原因,深刻表达对组织的悔过态度。
2.坚持问题导向,纪工委在案件查处后,充分挖据案件形成原因,全面排查案件中暴露出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机制等方面薄弱环节,形成对策建议及警示教育方案。
(二)一案一通报,形成舆论震慑
3.加大立案案件通报。利用微信群、中心组学习、各种会议等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要求及时传达到下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
4.收看大型全媒体直播节目《阳光问廉》,认真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收看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大问责追究震慑力度。
(三)一案一整改,长效治理追踪
5.持续深化“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暨警示教育会”制度。及时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开展“回头看”,对受处分对象开展教育回访。对整改事项进行销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是否到位、学习教育是否扎实、问题查找是否准确、问题整改是否彻底、实际效果是否明显”要求,对案发村(社区)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并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80%视为整改不过关,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四)一案一课堂,开展法纪教育
7.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严格落实《达川区纪委监委机关自办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暨警示实施教育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在处分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召开处分决定送达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通报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廉政风险岗位人员表态发言,每个与会人员将自己摆进去,深刻分析查摆问题
8.单位主要领导利用党员活动日,讲授“以案四说”(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主题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9.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机关干部前往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赴法纪教育基地、廉洁文化基地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区纪委编印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读本、观看摄制的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集中观看廉洁文化警示教育节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廉风拂万家”等各种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晓度和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班子成员、各支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贯彻党工委要求,增强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班子成员、村支两委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指导,加强统筹协调,抓深入、抓具体,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性。案发党支部必须在案件办结后三个月内完成警示教育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各班子成员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既要学在前、更要做在前,从严从实参加专题警示教育,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对照反思,做到在思想政治上先一步警醒;带头查摆问题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在思想政治上先一步警觉;带头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在思想政治上先一步警戒,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促指导。要加大对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确保警示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