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自评报告
来源:米城乡
发布日期: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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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2020〕54号                         

 

达川区以工代赈办:

一、总体评价

(一)自查验收过程

本乡于2020年7月15日对“十三五”易地搬迁16户36人进行了自查验收,参加人员为乡扶贫办、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根据自查结果,对本乡“十三五”易地搬迁报告如下。

(二)总体评价结论

本乡“十三五”易地搬迁计划16户,完成了16户,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地势条件恶劣,不适合居住的进行易地搬迁;住房面积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50平方米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农村购房或建房人均2.5万元,城镇购房人均3万元;实现搬迁户能稳定脱贫致富;要求每户购房或建房必须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购房必须出具估价报告,易地搬迁户必须按时入住,入住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旧房拆除和宅基地的复垦。

二、分项评价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乡域经济概述。我乡易地搬迁对象主要是生活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且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工作部署情况。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3.计划安排情况。我乡易地搬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选择分散安置,计划安排16户分散安置,现已完成16户易地搬迁。

4.分散安置情况。住房面积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50平方米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农村购房或建房人均2.5万元,城镇购房人均3万元。

5.脱贫目标完成情况。我乡搬迁任务完成了100%,搬迁入住率100%。

(二)主要领域工作完成情况

1.标准质量情况。通过自查验收,住房质量安全合格率100%、住房面积合规率100%、自筹资金合规率100%。

2.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通过自查验收,安全饮水到户率100%、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100%、通讯集中覆盖率100%、就学、就医大有改善,大幅度改善和提升了搬迁群众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

3.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通过自查验收,我乡贡米发展解决了不用外出就能务工,年轻的群众就外出务工。

4.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情况。通过自查验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道路入户、饮水入户。

三、存在的问题

      易地搬迁户,大多数年龄偏大,有的是单人户,更多的是双人户,虽然已搬迁入住,但是生活还需要子女照顾,子女又没有在身边,为了照顾老年人,只有接走到子女家,所以就存在房屋无人居住;整家外出务工也存在房屋无人居住。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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