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20〕92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相关单位:
根据石桥镇禁毒工作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禁毒工作职责、任务、措施落实,确保禁毒工作成效,经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相关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将来 党委书记
任小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相贵 人大主席
余本东 统战委员、副镇长
代炳红 党委副书记
兰 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川钟 纪委书记
侯育青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东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小琼 人大副主席
杨贵安 副镇长
谭 微 副镇长
蒋 康 副镇长
成 员:周思长 党政综合办主任
罗 敏 党建办主任
申进柯 石桥派出所所长
乐 涛 石桥司法所所长
唐 雄 石桥法庭庭长
范小波 财政所所长
李仕兵 综合执法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张大伦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石桥中队
王绍勇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临时负责人
黎家平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临时负责人
吴培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临时负责人
徐正亮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张均艳 行政审批办公室 临时负责人
侯小锋 退役军人服务站临时负责人
李 万 社会救助中心临时负责人
陈伟根 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潘 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临时负责人
庞 果 社区管理中心临时负责人
刘高荣 自然资源所所长
邱太海 石桥中学校长
张时斌 石桥中心校校长
段玉奎 列宁小学校长
黎玉川 永进学校校长
李 浪 沿河学校校长
余 华 香隆学校校长
司中飞 洛车学校校长
庞厚江 道让学校校长
赵约知 石桥中心医院院长
张德礼 永进卫生院院长
邹 伟 沿河卫生院院长
张述中 香隆卫生院院长
潘飞宇 洛车卫生院院长
张 川 道让卫生院院长
黎家国 供销社 主任
陈伟根 市管所所长
余扬锋 林业站站长
沈 军 石桥车站站长
黎晓荣 供电所 所长
吕从波 供水站站长
易思全 供气站站长
杜海波 运管所 所长
石桥邮政分局、各物流、快递公司(投寄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禁毒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简称镇禁毒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镇禁毒办主任由兰明同志兼任,吴培权任副主任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为确保石桥镇禁毒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兰 明
成 员:镇禁毒办全体成员
职 责:负责对全镇禁毒工作开展的综合协调,包括文件制定、会议安排、工作安排等,切实抓好禁毒知识的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禁毒意识。
二、巡查排查组
组 长:任小强
副组长:赵相贵 余本东 代炳红 兰 明 侯育青
李东林 李小琼 杨贵安 谭 微 蒋 康
成 员:各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巡逻队员、领导小组成员镇级单位(部门)(简称镇级单位(部门))全体成员。
成立各村(社区)巡查排查组,由联系村(社区)的联系领导任组长,驻村(联系社区)工作组组长为副组长,各驻村工作组成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巡逻队员为人员。
村(社区)巡查排查组职责:负责巡查排查联系村(社区)禁毒工作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易制毒高危场所、吸毒人员、外流贩毒、新增吸毒人员、吸毒人员管控等一切涉毒线索巡查排查。
成立镇级单位(部门)巡查排查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单位职工为成员。
镇级单位(部门)巡查排查组职责:负责巡查排查所在单位禁毒工作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易制毒高危场所、吸毒人员、外流贩毒、新增吸毒人员、吸毒人员管控等一切涉毒线索巡查排查。
三、防控打击组
组 长:兰 明
副组长:申进柯
成 员:石桥派出所全体民警
职 责:负责对发现吸毒、制毒、贩毒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任小强
成 员:范小波
职 责:负责提供开展禁毒工作的各种物资保障,包括办公设备、器材、经费等。
五、工作监督组
组 长:黄川钟
副组长:瞿 和
成 员:何 跃 余 江
职 责:负责各个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干部重视不到位,工作不力等问题,对相关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用最严的纪律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