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委发〔2020〕57号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禁毒人民战争2020年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等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探索建立政法工作组织推动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政法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能职责
(一)禁毒工作
石桥派出所:
1.负责全链条打击制贩毒团伙,特别是对坐阵幕后的组织者、策划者,要开展定点打击;
2.负责查控通过交通运输毒品的行为。
3.负责对社会面吸毒人员,落实走访制度和分类管控措施,加大对歌舞厅、洗浴场所、酒店、旅店、茶楼、酒吧等场所的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场所内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对精神状态异常、风险较高的吸毒人员,要逐一落实动态管控措施。
4.负责平台数据管理、涉毒人员错误信息纠正删改;配合石桥林业站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
5.负责依法将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社区康复等管控措施,防止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引发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6.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负责禁毒民警进校园活动。
7.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禁毒办(镇综治中心):
1.负责组织村社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网格员等有效力量,排查、核查涉毒高危场所和人员,多渠道收集涉毒线索,及时反馈给石桥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
2.负责狠抓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形成“人人争当达州林则徐”的浓厚氛围。
3.负责建设“6·26”服务中心,开展辖区毒情掌握、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4.负责壮大禁毒社会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持续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站点建设,严格落实30:1标准配备禁毒社工,持续推进“秦巴家园”吸毒人员管控系统建设,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异动执行和移交衔接管控机制,实现戒毒康复工作全覆盖。加大对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力度,坚决将吸毒人员吸附在当地、管控在场所、帮扶在社区
5.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法庭:
1.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协助开展涉毒线索收集、核查工作。
2.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邮政分局:
1、负责督促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规定,严防利用快递物流渠道实施贩毒活动。
2、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3、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社区管理中心:
1、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2、配合镇综治中心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异动执行和移交衔接管控机制,实现戒毒康复工作全覆盖。
石桥司法所:
1、负责对石桥社区管理中心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异动执行和移交衔接管控工作的业务指导。
2、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3、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制,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2、负责对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它非药用物质检验分析工作。
3、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4、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1、配合石桥派出所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涉毒线索排查、核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石桥中队:
1、负责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吸食该类物质人群进行摸底调查,防止滥用该类物质。
2、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3、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林业站:
1、负责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月活动。
2、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中学、石桥镇中心小学、列宁小学及各区域中心校:
1、负责落实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争创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做好学生禁毒教育和师资培训,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运用。
2、要持续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将毒品预防教育融入学校德育、法治、安全教育。
3、不断优化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加强禁毒专业师资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加强校园文化长廊、微视角、禁毒读书角等宣传阵地建设,确保在校学生毒品知识知晓率保持在100%。
4、与禁毒人民战争相关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开展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易制毒场所的排查、涉毒线索收集、核查,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一切涉毒禁毒工作。
(二)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镇综治中心:
1、按照达川综治办〔2017〕21号文件规定,负责建立重点对象管理清单。组织村(社区)、石桥派出所、辖区卫生院精防工作人员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深入排查、系统排查、滚动排查、村、镇数据比对、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清单、一类一对策、一季一核对”的要求全面建立确诊患者“随访清单”、独自居住患者“监护清单”、强制医疗对象“收治清单”。
2、在收到患者出院《提示单》后当日内向患者居住村(社区)推送《跟踪单》,督促村(社区)将患者纳入日常管控视线,落实工作专版和监护责任,确保患者出院后管理服务到位。
3、结合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情况,建立排查台账。
4、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年度奖励资金审批上报工作。
5、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镇中心卫生院及各区域卫生院:
1、接收原石桥镇区域及各原被撤乡镇区域精神障碍患者《病历》、《出院家属(监护责任主体)接返通知单》出院《对接单》,及时跟进日常随访管理等相关工作。
2、接到出院《对接单》后,向石桥镇政府(由综治中心代收)发出出院后《告知单》
3、接到出院《对接单》后,向患者常驻地派出所发出患者出院告知单,及时告知派出所患者治疗前后病情状况及危险等级,为派出所做好日常走访稳控工作提供依据。
4、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负责随访评估、分类管理、健康教育、指导病人用药和康复等服务。要重点做好病人不稳定患者的随访管理,增加随访次数,及时掌握病情变化,并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5、对监护人配合日常随访、督促被监护人按时按量服药情况进行认定。
6、落实确诊记录、随访评估工作。
7、负责原石桥镇及各撤并乡(镇)辖区的村(社区)、镇数据信息比对汇总工作,然后汇总至石桥镇中心卫生院,形成石桥镇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其中对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和有肇事肇祸行为患者的信息要与石桥派出所进行逐一比对,确保数据口径一致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8日前报区卫健委并建立列管档案。
8、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派出所:
1、落实集中收治、强制医疗等工作。对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和有肇事肇祸行为患者的信息要与石桥镇中心卫生院进行逐一比对确保数据口径一致,并建立列管档案。
2、对被监护人有无肇事肇祸行为、失踪、下落不明、居住地迁移、监护人变更情况进行认定。
3、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落实残联专职委员负责救治帮扶工作,对持证精神残疾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参加残联组织的康复活动继续认定。
2、由民政专干对被监护人接收流浪救助情况进行认定。
3、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要做好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的未转化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村(社区):
1、落实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监护、医疗护送等组织工作。
2、接到石桥镇综治中心推送的患者《跟踪单》后,落实村(社区)包片干部落实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日程走访,协助监护、困难帮扶等工作。
3、组织村(社区)网格员落实日常巡查、联系走访、服务办事、动态研判、日志记录等工作,随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及时预警报告,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患者信息外泄。
4、对监护人履行照料、看管责任进行认定。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确诊记录、随访评估、集中收治、强制医疗、跟踪列管、监护人年度奖励资金审批上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1、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中学、石桥镇中心小学、列宁小学及各区域中心校:
1、校园及周边环境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开展校园扫黑除恶宣传。
3、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1、住建行业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自然资源所:
1、土地、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1、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1、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派出所:
1、金融领域,信息网络,歌舞厅、洗浴场所、酒店、旅店、茶楼、酒吧等娱乐场所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案件侦办、处置。
3、扫黑除恶进校园宣传。
4、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区管理中心:
1、场镇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乱象整治。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法庭:配合镇综治中心负责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核查、处置。
镇综治中心(镇扫黑办):
1、组织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摸排,配合石桥派出所开展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案件侦办、处置工作。
2、组织开展十一大领域乱象治理工作。
3、配合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4、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
1、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配合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案件的侦办、处置及行业乱象治理。
2、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反邪、防邪工作
镇综治中心(镇反邪防邪办):
1、牵头开展反邪、防邪宣传、摸排、核查、稳控工作,配合石桥派出所做好帮教、教育转化、打击工作。
2、与反邪防邪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派出所:
1、负责“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管控、帮教、教育转化和违法犯罪的打击工作。
2、与反邪防邪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中学、石桥镇中心小学、列宁小学及各区域中心校:
1、开展校园反邪、防邪知识宣传,对利用师生开展邪教传播的线索进行摸排、核查。
2、与反邪防邪相关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
1、开展反邪防邪宣传、摸排,配合相关部门对邪教人员线索的核查、案件的侦办、处置。
2、与反邪防邪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工作
综治中心:
1、牵头开展治安隐患、乱点排查、整治。
2、负责开展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3、牵头组织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部门)、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信访、矛盾纠纷线索排查、调查、调解工作。
4、牵头组建石桥派出所、石桥法庭、司法所干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干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为骨干的石桥镇“红袖标”巡逻队伍,科学划定各村(社区)巡逻路线、时段,统一佩戴“红袖标”标识开展进小区、进村社巡逻巡防工作。
5、负责镇综治中心、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建设,督促网格员落实“一日双巡”和网格管理员落实“一日双查”制度。
6、落实专人负责信访接待、调查、回复、接访和矛盾纠纷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
7、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派出所:
1.配合镇综治中心牵头开展治安隐患、乱点排查,完善片区警务工作流程、制度。
2.负责场镇娱乐场所治安隐患、乱点排查、整治、打击工作。
3、负责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涉及公安反馈问题的整改。
4、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
1、负责矛盾纠纷调查、调解、舆情回复工作。
2、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法庭:
1、负责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涉诉反馈问题的调查、回复、整改。
2、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
3、负责诉前调解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业务指导工作。
石桥中学、石桥镇中心小学、列宁小学及各区域中心校:
1、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乱点排查,配合石桥派出所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整治、打击工作。
2、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
1、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干民兵、治安积极分子开展治安隐患、乱点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治安隐患、乱点的整治、打击工作。
2、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3、组建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干民兵、治安积极分子骨干的“红袖标”巡逻队伍,科学划定各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巡逻路线、时段,统一佩戴“红袖标”标识开展进小区、进村社巡逻巡防工作。
4、在镇综治中心指导下抓好村(社区)综治中心和“慧眼工程”建设,组织网格员“一日双巡”按照包村、包组、包户的原则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排查公共安全及治安隐患、掌握特殊人群异常情况信息,将工作开展情况、数据信息及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持终端,遇紧急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5、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依法治镇工作
镇党建办:督促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区委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村民说事日学习内容和公职人员学法内容,切实提升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司法所(依法治镇办):
1、将全面落实《中共达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至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
2、制定依法治镇实施方案,并督促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抓好落实工作。负责组织“4·15”国家安全日、“6·5”环境日、“6·26”禁毒日、“9·1”开学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项学习宣传。
3、对照区“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做好迎检工作。
4、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确保每个村组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持续深入推进“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做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适时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5、负责收集依法治镇资料,档案规范,总结撰写、上报、迎检准备工作。
6、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依法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2、具体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涉访、涉诉、舆情的调查回复。
3、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1、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2、具体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涉访、涉诉、舆情的调查回复。
3、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1、依法开展乡村规划建设、村(社区)规划编制管理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和小城镇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2、具体负责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涉访、涉诉、舆情的调查回复。
3、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自然资源所:
1、依法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2、具体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方面涉访、涉诉、舆情的调查回复。
3、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石桥派出所: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案例指导制度。
2、负责校园、医院周边环境治安巡逻、社会小青年骚扰学生等乱象整治。
3、适时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配合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案例指导制度。
2、督促镇级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执法单位、公职人员普法责任,做好全镇普法工作。
3、负责校园门口及周边车辆行驶警示标志设置、乱停乱放及违规载客、网吧违规经营等乱象的整治。
4、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综治中心:
1、督促石桥派出所等镇级单位(部门)深入开展反恐防暴、禁毒防艾、寄递物流、公共交通、危爆物品等专项整治,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常态严打,坚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维护公共、网络、经济、社会安全,依法预防处置电信诈骗、网络制爆、校园暴力、非法集资等不稳定因素。
2、利用“慧眼工程”推动视频监控共享、数据标准共用、法治信用共融,着力破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难题。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4、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
1、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五治”工程。
2、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
1、依法开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
2、依法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技术,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
3、具体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涉访、涉诉、舆情的调查回复。
4、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区管理中心:
1、持续推进场镇清洁行动,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场镇发展承载能力。
2、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1、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事项,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方面涉访、涉诉、舆情的调查回复。
石桥中学、石桥镇中心小学、列宁小学及各区域中心校:
1、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化法治宣讲、法治文化进学校,明确专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学习宪法及各类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会同各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宣传),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重点宣传《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二工业园区及达钢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3、构建以制定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载体的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基层治理良序。引导群众逐级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4、大力实施“缓堵保畅”工作,深入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扬尘治理和水域污染等专项治理行动。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和幸福美丽新村创建活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全域覆盖,加大主要河流沿线乡镇及美丽新村污水治理力度,强力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常态化法治培训机制,确保每个村组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
6、与依法治镇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要成立政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支部书记、镇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从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工作人员)中确定,必须明确一名实职干部为政法专干。
(二)强化保密要求。政法工作涉及国家政权、制度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同时涉及很多具体人员的隐私,具有极高的保密要求。一是确定的政法专干必须是党员,政治上必须绝对可靠。二是所有的资料必须由政法专干专人负责报送,不得通过网络发送。三是相关部门开展政法工作的现场走访时,必须是政法专干全程参与,其他人员参与的人数尽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三)强化工作时限。政法工作包含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在报送资料时,必须按照部门工作人员的要求按时报送。
(四)强化逗硬考核。一是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在全区工作中拖后腿被通报的、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严肃查处。二是政法工作涉及稳定和平安建设,将政法工作纳入各村(社区)、镇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占10分的分值,将与年终绩效挂钩。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