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20〕5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315群众工作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信访基层基础,有效控制和消减进京赴蓉上访,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镇信访工作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镇开展创建“无进京赴蓉上访,无到市集访、重复访,无到区重复集访,无群体性事件”的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四无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围绕“法治安区”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行“315群众工作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源头治理,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来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权力推动石桥城市副中心建设夯实坚实基础。
二、创建标准
无进京赴蓉上访,无到市集访、重复访,无到区重复集访,无群体性事件。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努力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我镇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进京越级访、到省上访的控制指标,努力实现到区集访和重复访分别下降50%的目标,确保2020年全镇有5个村、1个社区、2个镇级单位创建成功。
四、工作措施
(一)抓好“315群众工作法”落实。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强化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315群众工作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对“315群众工作法”推进情况的考核,全力保障“315群众工作法”得到贯彻落实。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315群众工作法”制度体系,加大“315群众工作法”宣传力度,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下研究解决信访问题,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实名举报受理、调查、反馈优先原则,坚持有举必查、查而必实、查而必复。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进行化解,确保依法解决到位;对信访突出问题,建立集中排查、集中交办、领导包案等制度,积极化解,特别对今年省、市区挂牌督办的信访突出问题,逐一落实镇级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采取“五定”措施和“五包”责任制,促使一批“钉子案”、“骨头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实现诉访就地分流,做好终结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教育稳控工作。
(二)抓好信访法治建设推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与信访法治化建设融合促进。健全完善信访法律制度,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根据诉求的具体情况,分别通过信访程序或其他相关程序处理。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录入、转送、交办、办理信访事项。支持和保障信访工作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信访工作机构权责统一。创新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时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扩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预防范围,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村(社区)每旬一次、镇级部门每月一次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随时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及时研究、落实到人,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疑难突出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初信初访化解率必须达到95%以上,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增量”。
(四)抓好信访积案集中攻坚。要针对近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再梳理,再研判,大力实施信访积案特别是进京非访和越级访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一件事一件事地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化解,直至案结事了。通过开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梳理一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重点项目、民企发展、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排查征地拆迁、生态环境、退役军人转业安置、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通过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对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防范、对重点群体紧盯政策落实完善、对重点问题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对重点人员切实做到事心双解;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接访包案,推动重点信访事项限期解决。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进京上访专项行动,抓住“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重复非访三类重点人员,在外围劝返、进京非访人员落地交接稳控、进京非访问题包案化解、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等各环节实行闭合式管理,努力实现进京越级上访总量控制在省控指标的50%以内。
(五)抓好重点人员疏导稳控。对梳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村(社区)、镇级单位逐案逐人逐项建好重点人员管理台账,按照“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制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完善有效控制化解的措施、办法。对曾经进京赴省上访人员、集访牵头人员、扬言进京赴省人员和重点利益诉求群体重点人员,要充分利用节前走访慰问、开展“民情户户通”和“五大活动”以及“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等机会,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加强帮困济难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对立情绪。对可能进京赴省非访、越级访、重访集访人员和涉稳重点人员,要提前作出针对性的部署,主动及时处理,牢牢吸附在当地。对有极端倾向的重点人员要随时加强教育疏导稳控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危害社会。对缠访闹访重点人员特别是串联组织赴省进京聚集上访的挑头扛旗人员,要采取一盯一、二盯一或多盯一的办法,24小时专班值守、落实专人负责,一人一策,坚决防止借机赴省进京滋事扰序。同时,村(社区)单位、派出所要及时准确固定证据,及时依法打击妥善处理。要进一步完善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对中央、省、市、区通报的重要敏感信访维稳信息,以及自身发现掌握的重要敏感信息,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做到重点人员落地查人、重要事项情况核准、重要线索动向明确。一旦发现有人员脱管失控,按程序向相关单位上报情况,及时组织核查落实并派人到各出境要道寻找、通过亲朋好友等查找行踪。对已进京赴省上访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在规定时间赶到指定地点,有效开展劝返工作。
(六)抓好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新时代信访舆论正面宣传引导,全方位宣传信访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上访,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坚持批评教育、训诫谈话、责任追究相结合,坚决依法打击非正常上访行为,促进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对重点信访人和信访老户,有针对性组织开展“第三方评议”,切实达到教育转化的作用。大力开展“法律七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及时印发《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7号)等相关内容宣传手册、法律法规手册、读本,制作标语、法治节目、橱窗、专栏,编写简报、信息,着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理念,让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入心入脑,成为一种意识和习惯。
(七)抓好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严格实行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一天,其余每个工作日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的定期接访制度。要进一步扩大信访事项风险评估制,教育广大干部依法行政,不断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点对点通报制,对信访总量、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排位前三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实行定期通报。对全年信访总量、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排位第一的村(社区)和镇级单位,实行创建工作“一票否决”。
五、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大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及时抓好创建活动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12月底)。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础,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全面提高基层信访工作整体水平。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1年1月)。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及时全面总结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情况,按时将创建验收申请、创建工作总结、自查报告及考核验收细则表交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对创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要把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核心,放在首位,强化工作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规范行为与规范办理相结合,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矛盾纠纷排查、积案化解、制度建设等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每月报送一期创建活动信息至镇创建活动办公室。镇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具有石桥镇特色的典型经验,并在全镇推广、应用。
(三)逗硬考核奖惩。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过日常跟踪、随机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大动态监控和跟踪督办力度,全面掌握活动进度和活动实效。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据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对因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进京赴省上访以及到市、区集访重复访的,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年度信访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2020年度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州市达川区2020年度信访工作“四无单位”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2020年度信访工作“四无单位”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将来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任小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相贵 镇人大主席
成 员:余本东 政协联络办主任、副镇长
代炳红 党委副书记
兰 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孟 杰 纪委书记
侯育青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东林 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小琼 人大副主席
杨贵安 副镇长
谭 微 副镇长
蒋 康 副镇长
乐 涛 司法所所长
吴培权 镇综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由吴培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仕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 2020 年度信访工作“四无单位” 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自查分 | 考核分 |
加强 领导 (12 分) | 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计 1 分;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 工作“四无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计 1 分;全面落实信访“一把手”工程,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计 1 分;全年研究信访工作不少于 12 次,有 信访工作会议专用记录本,计 1 分(实地查看资料和记录)。 | 4 分 | ||
村(社区)当场天有主要领导接访群众,其余每天有三职干部接访群众,有 专用接访记录簿;镇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天接访群 众,有专用接访记录簿。每少一次扣 0.5 分(实地查看 资料和记录)。 | 4 分 | |||
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和未化解的信访疑难 案件台帐,并逐一落实了领导包案,计 1 分;有领导包案化解专用记 录簿,计 1 分(实地查看资料和记录)。 | 2 分 | |||
村(社区)三职干部每周二次到村社排查化解矛盾,有专用记录簿,计1 分;有镇级部门领导下访专用记录簿,计 1 分(实 地查看资料和记录)。 | 2 分 | |||
越级 上访 (25 分) | 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重复访、集访、重非访、重复集访情况,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9 分 | ||
赴蓉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重复访、集访、重非访、重复集访情况,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6 分 | |||
到市区重复访、重复集访,滞留市群众接待中心、围堵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情况,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5 分 | |||
发生到中央、省、市、区滞留的,未按规定和通知要求及时赶赴指定 地点劝返的情况,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5 分 | |||
来信 来访 (8 分) | 到区重复访、重复集访,滞留区群众接待中心,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 据为准。 | 3 分 | ||
年度内重复致信中央、省、市的情况,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2 分 | |||
到区重复访,重复集访,围堵区委、区政府大门及区级领导的情况, 以以镇信访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3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