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20〕13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去年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生猪产业带来了毁灭性打击,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对我镇的生猪生产也带来了严重影响,广大养殖户深受其害。但现在一些养殖户防控意识开始淡漠,防控工作也有所松懈,一些屠工钻政策、法律空子,假农户自宰自食之名,行私屠滥宰之风,这些都为我镇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同时也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很大威胁。为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自宰自食生猪检疫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各村(社区)应加大辖区内生猪生产的领导,加强生猪网格员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的生猪网格管理员。各村(社区)要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生猪生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到广大村民、养殖场业主、屠工、生猪贩运经营户,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大力宣传《达川委办发〔2020〕5号》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各项奖励措施促进我镇生猪生产恢复,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镇的生猪出栏任务。
二、加强引种监管,严防外疫传入。规模养猪场(年出栏500头以上)引种监管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其它养猪场、户引种监管由各村(社区)进行。发生过疫情的养殖场必须进行多次严格消毒,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引种。其它养殖场、农户引种也要彻底消毒,严禁私自到外地引种。
1、各村(社区)应立即做好生猪疫情普查工作,详细掌握辖区生猪养殖情况、引种情况、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出栏情况、私宰滥屠情况等数据,因地制宜,制定防控工作措施确保辖区不发生疫情。
2、做好消毒工作。各村(社区)应督促养猪户搞好圈舍卫生,做好消毒工作。坚持定期消毒,平时,普通养猪户一周一次,规模养殖场3-5天一次;有疫情时要加大消毒频次。同时可利用生石灰撒圈舍,用硫磺柏树丫熏的方式进行消毒。
三、加强农村自宰自食生猪检疫工作,实行各村(社区)负责制。
1、农村自宰自食生猪屠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宰杀的猪必须是农户自家所养;
(2)所屠宰的猪肉、副产品只能自家食用,不得买卖、转运;
(3)被屠宰猪的养殖场及周边社区无重大动物疫病;
(4)屠宰的猪已免疫,且佩戴有免疫标识;
(5)屠宰的猪健康无病。
2、程序:农户自宰自食生猪必须先向村(社区)生猪网格管理员申报,经检查健康后方能屠宰,任何屠工不准屠宰未经村(社区)批准宰杀生猪。
3、措施:各村(社区)应加强农村生猪自宰自食管理工作,发现未经批准私屠滥宰、或假借自宰自食之名出售猪肉的行为要立即报告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综合执法办、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管站、派出所、村(社区)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四、以上级部门开展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为契机,做好打击我镇私屠滥宰、违规调运生猪的违法行为。
五、各村(社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晓。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