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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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20〕68号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区妇联《关于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的通知》(达川妇发〔2020〕19号)文件要求,景市镇结合实际,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五大机制,请依据文件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景市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11·2”重要讲话精神,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哪里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站出来说话。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全镇各村、社区妇联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辖区内妇女儿童基本信息摸查,重点了解掌握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做到心中有数。组织妇女骨干等定期沟通情况、商量帮扶措施,以电话问候、微信联系、上门访问等方式对重点人群和家庭定期进行探访,集合各方面资源,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

(二)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机制。全镇各级妇联干部在日常走访、宣传、服务以及来信来访中注重搜集问题线索,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特别是性侵、虐待等侵犯未成年女孩、留守女童、残疾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案件,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向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上级妇联报告。落实首接责任制,发现或接到咨询投诉后,要主动调查了解情况,能够提供的帮助和服务要第一时间提供,超出本级妇联能力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带着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反映问题,表明态度,推动相关单位依法维权,共同做好工作。对于因推诿、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妇联系统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不落实责任的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全镇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学校、民政、残联、派出所等单位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研判会商,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村、社区妇联主席要定期向村委会、居委会、派出所等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的信息并报告镇妇联主席。镇妇联主席定期召集学校、民政、残联、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和家庭以及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情况进行研判会商,落实相关救助扶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持续跟进服务,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妇联要联合学校、民政、残联、派出所等单位,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性侵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学法用法的意识;推动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异地安置等维权服务,切实加强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保护关爱。

(四)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面对妇女儿童敏感舆情,各级妇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靠前指挥,妇联系统上下要加强沟通、信息互通。坚持属地管理,建立分村(社区)负责机制,细化发声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各级妇联组织要层层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尽早 发现、科学研判、及时处置、适时发声。坚持上下呼应、上下联动,发现苗头性敏感舆情第一时间核实信息,第一时间研判上报,线上发声引导、线下及时处置,上级妇联要求发声的,下级妇联要立即落实,做到事件处置与舆情处置同步同效,做到舆情在哪个平台、发声就在哪个平台,既有利于推动问题解决,又把握好舆论导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女性大V、专家学者、妇联骨干作用,共同跟进,合力引导舆论,传播正面声音,对冲负能量,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女童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镇妇联每年不定期就交办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舆情和信访案件特别是性侵女童案件推进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各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五大机制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镇各级妇联组织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作为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有力举措,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带着对妇女儿童的深厚感情,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维权工作。

(二)要积极主动作为。全镇各级妇联组织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履行基本职责与履行政治职责紧密联系起来,自觉扛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旗,做到哪里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站出来说话,依法依规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镇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底线思维,找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风险点,聚焦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重点问题,更多关注关心困难妇女儿童和困难家庭,积极预防犯罪、主动发现报告、及时发声亮剑,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作为妇联组织的“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和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的作用,构筑起触觉灵敏、应对有力、服务到位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让广大妇女儿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村(社区)一旦发现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遭侵害有关情况,立即采取应对保护措施,并将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遭侵害发现报告单报送至有关单位。同时,每月底报送家庭关爱服务台账(纸质版和电子版)至镇妇联备案。

 

附件:1.达川区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遭侵害发现报告单

2.达川区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台账

 

附件1

 

达川区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遭侵害发现报告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受害人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监护人或

家属

姓名


联系方式


事件

简介


处理

情况


报告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说明:在发现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遭受侵害(如性侵、严重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等)时填写此报告单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附件2

达川区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台账

(重点人群和家庭是指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

人口数

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关爱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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