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府发〔2020〕9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防雷安全生产工作,防御和减少雷电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办[202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0年4月至9月。
二、检查范围:高层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卫星接收系统、各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站、医院、学校、车站、宾馆(饭店)、空港新区各企业厂房及12米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建(构)筑物、住宅小区等人员集中场所。
三、检查内容
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措施、雷击事故报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的防雷装置是否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在建防雷装置的跟踪检测结果、已建成防雷装置的竣工检测结果和已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安装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辖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做好防雷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实效。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各项检查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等一切宣传平台和载体,深入宣传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增强各有关单位和全民的防雷安全意识。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辖区各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防雷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将防雷安全检查情况报送到镇应急办。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