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办发〔2020〕35号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经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7日
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门前三包”
责任义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四城同创决策部署,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助力四城同创目标早日实现,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明月江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为抓手,推动街道主次干道、学校、车站码头等创建点位达标建设,严禁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修车洗车、生产加工、营销宣传和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高标准推进“清街”“清巷”“清路”行动,实现城市“规范有序、整洁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及管理分类
(一)实施范围。明月江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G542公路延线管理的街(路、巷)的临街建筑物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管理。
(二)管理分类。按照“精细化、网格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将老街社区(路、巷)划分为三类管理区域:一类区域为“严禁”街区,主要包括主要干道、车站码头、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周边等区域,按照“门前三包”规定,实行“零容忍”、全天候管控;二类区域为“严控”街区,主要包括次要干道等区域,在维持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实行重点时段严管严控;三类区域为“规范”区,主要包括背街小巷等区域,可根据需要由辖区设置临时摊区(点)。
三、“门前三包”责任区界定
(一)临街(路)房屋左、右产权界延伸线至车行道沿石坎以内区域,为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责任区。
(二)未分设人行道、车行道的街(巷)房屋左、右产权界延伸线至街(巷)中心线以内区域,为其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权人责任区。
(三)临街(路)建筑工地围护墙左、右边线的延伸线至车行道沿石坎以内区城,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区。
(四)未分设人行道、车行道的街(巷)建筑工地围护墙左、右边线的延伸线至街(巷)中心线以内区域,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区。“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房屋使用权人或者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建筑工地建设单位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在房屋出租或者建筑工程发包时必须明确第一责任人“门前三包”责任,第一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区义务的,由第二责任人负责闲置房屋或者待建地块的“门前三包”责任由第二责任人负责。
四、“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包卫生。门内设置垃圾容器,不向门(店)外抛洒垃圾,倾倒污水,保持地面整洁;做好垃圾分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投放;保持建(构)筑物外墙面(立柱)整洁;劝导(制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行为;劝导(制止)乱倒垃圾、污水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二)包绿化。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竹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绿化带内的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杂物,不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和在树木上乱挂杂物等,严禁损坏街道园林绿化设施,劝导、制止攀摘花木、践踏绿地、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等行为。
(三)包秩序。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菅活动;不得占道搭建设施、摆摊设点、堆放物料、修车洗车生产加工、营销宣传;按照规范设置招牌,保持整洁美观,店招出现破损、污损,应及时维修、凊洗和更换;不得擅自摆放立牌广告(含易拉宝),严禁在门市门柱、橱窗、梯步等设施上张贴、喷涂广告宣传品,不得擅自撑杆搭棚,悬挂广告宣传标语或者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严禁使用高音广搔喇叭、音响器材等产生社会噪声污染;劝导、制止和报告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挖乱堆等损坏、破坏市容秩序的行为。
五、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10项工作
(一)督促修车洗车门市、车站码头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应急办
(二)促快递门市和邮政经营业主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四城同创办
(三)督促药品经营、餐饮门店、酒水经营门市业主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应急办
(四)督促商场、超市和废品收购门市业主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应急办
(五)督促通讯经营门市业主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六)督促银行等金融企业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七)督促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环保所
(八)督促大(中、小)学、幼儿园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责任单位:学校
(九)督促“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与老街社区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督促辖区老街社区履行日常巡查管理责任。
牵头单位:四城同创办
(十)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及时安排部署辖区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责任部门(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摸排情况问题、建立问题台帐,研究整治举措。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5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依据职责分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监管督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创建点位达到验收标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人员,轮流值守,对“门前”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三包”落实。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1月1日起),各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巩固治理工作成效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村(居委会)单位要切实将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作为四城同创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目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督促、执法”两到位,研究制定《达州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履责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不履行“门前三包管理义务和责任的企业和个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执法部门将其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中国(四川达州)”平台综合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能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向市民群众大力宣传“门前三包”相关知识,正面宣传履行“门前三包”义务责任先进典型,曝光不履行责任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将“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单位(个人)义务责任履行情况和管理责任村(居委会)部门(单位)监督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四城同创督查范围,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村(居委会)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的村(居委)部门(单位)按照《达州市强化四城同创工作任务执行落实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