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4-30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川区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是: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重点工作

1、及时制定服务保障方案。进一步制定《服务保障达川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升达川区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水平。二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依法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   

2、依法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督促区食药监局加强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3、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是充分发挥捕诉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毒涉赌等严重刑事犯罪。二是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纠正追捕、漏诉等情况,提出抗诉,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三是开展刑执专项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脱漏管。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和起诉。充分利用已经设立的“DC检说法”释法说理,推出扫黑除恶信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单性质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目前有一个非独立预算的单位内部派出机构“河市检察室”。人员管理的编制是由地方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目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71人(含两名派驻纪检编制),实有61人;工勤人员同样由地方编制管理部门管理核定,工勤编制数9人,实有8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数2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1136.44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16名转隶人员从我院转至区纪委及人大,所以2020年人员数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1136.44万元,其中: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113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44万元,占90.06%;项目支出113万元,占9.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6.4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2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16名转隶人员从我院转至区纪委及人大,所以2020年人员数有所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6.4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5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6.4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14.34万元。主要是2019年有16名转隶人员从我院转至区纪委,所以2020年人员数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54.39万元,占83.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万元,占6.96%;卫生健康支出43.70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59.29万元,占5.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41.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检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纪检派驻、河市检察室运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党建五个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9.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3.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9.29万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20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但本年较上年公务用车数量增加一台等因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6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0.62万元 ,比2019年预算减少30.22万元,减少13.0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16名转隶人员从我院转至区纪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案设备等业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类)检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专项检察督查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检察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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