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渡市镇森林防火处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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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20〕61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办公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渡市镇森林防火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镇护林防火办公室反馈。

    电话:0818-3701471       13568190987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渡市镇森林防火处置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达川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森林资源概况

我镇地处达川区西南部,紧邻铁山南,洲河穿境而过,距市区52公里,幅员面积94平方公里,辖12村3社区, 182个村民小组,4.8万人口。截止2019年底,全镇共有森林面积4.3万余亩,其中天保公益林11865.3亩,退耕还林面积1700亩,森林覆盖率约35.25%。境内地形以山地和浅丘为主,平均海拔600米,山路交通不便,山火扑救工作十分困难。全镇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天然次生林多,树种单一,纯林多,混交林少,地下植被丰富,火险等级高,属一级火险区,其主要分布在山势较陡的铁山南山脉,含乐家坝、民兴、红星、白腊坪、水口庙、南岩、金盘、钟嘴、清水、新安等村社。二是森林与农田交错,境内工矿企业多,人员活动十分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我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差,设备简陋,一旦发生山火,扑救能力有限,这对我镇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潜在影响,并对林区居民、工矿企业的生产、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必须高度重视。

(三)森林山火发生的规律

从历年山火发生情况来看,全镇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山火,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5月底,尤以1月至4月底最为明显,是我镇的山火高发期和防控高危期。其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份,主要是上山砍柴、采药、挖矿及过往行人吸烟、烤火,以及元旦、春节期间挂坟烧纸、放鞭炮引燃;3月至5月主要是农民在林区边缘烧积杆、烧灰积肥、烧田边地角、清明节挂坟放鞭炮、行人失火等引起;6月至10月为伏旱、暑假和秋收期,山火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小孩上山失火、农民烧谷桩、野外违章用火引起。从地理位置看,受人员密集、地表易燃物增多等影响,我镇红星、金盘、南岩、西兴、水口庙、白腊坪、钟嘴、清水等村社为易发区、多发区。

(四)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镇及各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五)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森林防火相关机构

一是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必须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参与。若指挥所成员因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变更,需及时以政府文件形式通知各村社、镇级各单位。各村、社也要成立相应指挥机构,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备案。二是成立镇级应急扑救队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令到人齐,扑救及时。各村也相应成立扑火小分队,利用民兵组织、村社干部等人员优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森林火灾现场,及时扑救。

(二)本方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设在林业站,由刘映霞同志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联系电话:0818-3701471,0818-12119,手机号码15983858108),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综合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并随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参与后勤饮水、食品补给与山火扑救工作。

2、武装部、预备役:负责预备役官兵、镇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分队的模拟演练训练。当发生山火时,及时集结并立即投入扑火现场参与扑救。

3、广电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当发生山火时赶赴现场采访报道先进典型事迹。

4、安办: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级全镇全年安全目标考核,负责林区安全事故的处理。

5、财政所:对森林防火及防火基础设施增加投入,确保防火、扑救经费及时到位。

6、中、小学校:负责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安排与讲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生森林防火专题课,对造成山火的学生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教育处理。

7、中心医院:负责扑火过程中的伤病人员急救、车辆准备、重伤病员的转移医治。

8、林业站:负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日常事务,当好政府林业参谋;当发生山火时及时联络汇报,积极参与扑救,指导扑救方法,配合上级及公安部门查处、现场勘查、事后协调等工作。

(五)指挥所实行片区责任制,镇驻点人员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六)各村支两委负责人及各村专职巡山护林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预案编制、上报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扑火疏散、避让工作,联络本地与相邻村社人员扑救的衔接工作,做好人员统计、财产损失及事后处置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预防工作是森林火灾处置的前提和重要环节,是森林防火处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1、镇防火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公布镇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警电话0818-3701471,要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管护人员、林业站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在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4、签订六项责任书。在落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基础上,签订各项责任书。一是政府与各村社签订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二是政府与专职巡山护林员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三是专职巡山员与所在村社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四是流转承包经营业主与政府签订护林防火承诺书,五是各村社、林农层层签订的护林防火责任书,六是各村社与本地聋、哑、智障等重点人员签订的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各村管辖单位要立即向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镇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镇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应在发现火情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森林指挥所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有前线指挥所、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所:由镇村社及相关人员组成前线应急指挥所,其职责是:制定实施优化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火情侦查组:由各村(社区)专职巡山护林员负责辖区火情侦查、汇报工作,未有专职巡山护林员的村(社区),由村委指派一名负责火情侦查。

3、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4、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所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对讲通讯系统的组建;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5、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6、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所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有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违章野外用火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由镇指挥所交由林业站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区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 火灾扑救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方案是渡市镇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办法,预案实施中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学习,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以便及时修改和补充完善。

(二)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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