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2020年狂犬病 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桥湾镇
发布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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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府发〔2020〕115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经桥湾镇政府研究同意,按照达川府办【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2020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

2020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我镇狂犬病疫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一)全年无狂犬病疫情发生。

(二)全镇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圈)养或狗笼嘴套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核心知识知晓率、犬伤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达100%。

(三)全镇犬只登记册、申请表、准养证、免疫耳牌等实现统一管理。

二、 具体任务

(一)严格犬只审批办证。农村、街道社区的犬只审批办证管理工作统一由桥湾镇人民政府负责,养犬审批办证程序为:养犬户签订养犬承诺书提交书面申请书社长(居委会主任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桥湾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桥湾镇人民政府发放“犬只准养证”,同时由桥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对准养犬只进行免疫。


(二)规范养犬行为。要按照《四川省预防 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犬类 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 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实行犬只综合管理,杜绝一户多犬和禁养区不禁、限养区不限的现象。严格落实犬只栓(圈)养或狗笼嘴套养措施,栓养犬只的绳链不得超过三米。

(三)强化犬只免疫。桥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疫苗的订购和运输,犬只免疫由各村(居)委会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具体实施。

(四)加大捕杀违规犬只力度。凡是未经办证的犬只、未按 规定登记免疫犬只、未按规定拴(圈)养或狗笼嘴套养的敞放犬、流浪犬均属违规违章犬只,一律捕杀。各村(居)委会违规违章犬只由桥湾镇政府组织统一组织捕杀;各街道、村、社都必须建立灭犬队,镇灭犬队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0818-3699108),并受理投诉事宜,灭犬队常年开展捕杀工作,坚持巡视并接受 举报,发现违规违章犬只及时组织捕杀,捕杀的犬只一律火化或 深埋,严禁剥皮、出售、食用。

(五)提升狂犬病暴露规范化处置能力。桥湾镇卫生院要按照《达州市狂犬病暴露规范化处置门诊设置标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 犬伤处置门诊建设。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及《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年版)》 的培训学习,医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正确处理伤口和全程预防 免疫接种,对不按规定处理犬伤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凡出现恶犬伤人,各村(居)委会要及时报告情况并组织人员调查 处置,对经济困难的要实行救助,确保每一名犬伤者都能及时妥 善得到医疗救治。

三、工作进度

各村(居)委会要立即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好本辖区(部门)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集中审批、办证、捕杀等工作。同时,要开展好秋冬季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野犬、流浪犬、敞放犬和违规 养犬的集中捕杀行动。

(一) 2020年3月10日一5月20日。各村(居)委会开展本辖区(部门)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 发动、登记审批、免疫办证、集中捕杀等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 楚、数据准确、管理规范。

(二)2020年5月下旬一 6月上旬,10月下旬一11月上旬,各村(居)委会转入常态管理,开展秋冬季狂防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野犬、流浪犬、 敞放犬和违规养犬的集中捕杀行动,保证犬只“管、免、灭、测” 综合防制措施持续有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委会乡春季、秋季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次专项督查。

四、主要措施

(一) 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各村(居)委会必须充分认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狂防工作纳入目标管 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真正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 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防控工作顺 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在春防、秋防前期和9月28日“世界狂犬病曰” 期间,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 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发放 狂防知识宣传单到各家各户;开展场镇标语宣传不少于2幅;公路沿线及各村不少于2幅;各中小学校开设狂防知识课,确保学生对狂防核心知识知晓率达100%。通过宣传教育,使养犬户自觉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犬伤患者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克服侥幸心理, 做到科学防病。

(三)强化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在镇狂防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

(四)强化督查,逗硬奖惩。镇政府继续把狂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对责任 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得力、狂防工作效果好的各村(居)委会、镇级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敷衍了事、问 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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