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20〕61号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达州市达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突然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对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意义的疫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由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牛瘟、疯牛病等一类动物疫病引发的疫情,或者其它二类动物疫病如狂犬病、布鲁氏杆菌引发的、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疫情。
二、防控原则
1.自行启动。辖区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各村和镇级相关部门立即按照预案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规定,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事件。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镇政府统一领导好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村委负责扑灭辖区内突发的重大动物疫情,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加强队伍防疫知识、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定期,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石桥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职责分工
1.石桥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石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付指挥长分管农业的付镇长
成员:镇纪委监委、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林保中心、医卫生健康部门、环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村支部村委。
2.镇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工作,组织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处置疫情的决策,决定将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指挥部有关决策部署,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收集上报相关数据、资料。
4.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向镇政府提出防控技术方案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管理好防控物资,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镇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纪委监委职责:负责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参与人员监督,对涉嫌渎职、失职、和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派出所职责:负责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参与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依法加强有关案件的侦办,依法严厉打击经查实的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财政所:按照国家规定保证我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林保中心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对陆野生动物疫源的监测工作;发生陆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及物化处理等措施。
市场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关闭疫区、受威胁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活动,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后相关畜禽产品市场的恢复与开拓。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做好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负责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的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肉类企业、肉类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做好餐厨剩余物的监管。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位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区监测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政治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日常管理机构: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提出疫点、疫区的划定,设置必要的监查消毒点,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知识技术的业务培训,储备、管理、发放相关防控物资。收集整理上报各项相关数据资料。
四、监测、报告、和疑是疫情的上报、突发最大的问题的认定
各村应利用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养殖情况进行监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对发生的疑是疫情立即向农业服务中心报告。农业服务中心应加强疫情的监测,利用防控网络进行监管,发现疫情。农业服务中心接到报告或发现疑是疫情后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诊断,如是疑是疫情,应立即按规定采取措施,进一步上报给上级部门诊断,上级部门认定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各村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消毒、扑杀染疫动物、设立消毒点,对进出疫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关闭动物及产品交易,农业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疫情监测,对染疫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
五、疫情扑灭后,各村应组织对疫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解除。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