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府发〔2020〕20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百节镇出租房、日租房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百节镇出租房、日租房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效服务全镇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大局,经镇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出租房、日租房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应排尽排的工作原则,各村(社区)组织村、社干部建立摸排专班,深入辖区出租房、日租房内进行摸排,全面摸清出租房、日租房内来自重点疫区人员情况,落实管控措施。
二、排查对象
各类居住出租屋(含居民自建房、小区内住宅、各类店面商铺、办公综合用房出租房屋,工棚等)的人员(含同住人员)。
三、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结束,每日开展滚动排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内干部、党员、网格员、代表、志愿者、物业服务人员等力量,在做好自身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逐户全面开展出租房、日租房排查工作,入户询问,逐一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填报出租房、日租房排查登记表,确保摸排人员无遗漏(特别是出租房屋的外来人员)。
(二)严格工作要求
1、对排查过程中未在租住房内的,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取得联系,并登记在册;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及时反馈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对排查过程中发现有体温发热、干咳等症状或途径武汉等重点区域的,要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详细登记在册,并每日13:00前将出租房、日租房排查登记表反馈至镇防控指挥部。
3、各村(社区)要全力保障出租房、日租房排查过程中所需的必备防护物资,及时解决和反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排查过程中,与排查对象务必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对排查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出现摸排不准、瞒报漏报的,镇纪委将按照《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达州市达川区监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紧急通知》(达川纪发〔2020〕5号)要求,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