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川区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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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应急〔2020〕114号

 

各涉煤乡(镇)应急办、煤矿企业:

为切实抓好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达州市2020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我局结合达川区煤矿实际,特制定《达川区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达川区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为切实抓好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达州市2020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我局结合达川区煤矿实际,特制定《达川区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区重要工作安排,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攻坚克难,深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煤矿风险分级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建设,强化煤矿基础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开展煤矿灾害应急处置演练,严厉打击煤矿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以坚决防范遏制煤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推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全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争取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实施煤矿安全监管“市包县、县包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委〔2020〕7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分类处置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办〔2020〕32号)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37号)文件精神,完善区级领导包矿工作责任制和《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区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联系、帮扶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落实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和奖惩考核标准,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前哨监管作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涉煤乡(镇)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驻矿安监员与涉煤乡(镇)安排的盯守人员协同开展工作,联防联控,实现24小时驻矿监管,不留空档,把监管责任落实落地。

2.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对照《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应急函〔2020〕105号)要求,严格监督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矿级领导带班、管理人员跟班等现场管理制度。

(二)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督促煤矿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八定”(定采掘头面数、定检修作业点、定入井人数、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五定”(定标准、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的原则,实现隐患闭环管理。我局将分类、分级开展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煤矿企业每个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4.督促煤矿企业扎实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学法规、强管理、抓落实”、“一通三防”等专项整治,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安全警示教育。

(三)强化煤矿基础管理

5.健全启动复工复产和系统维护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配齐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五职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管理人员。

6.加强密闭墙管理,改扩建煤矿对原有采掘头面采取禁止人员进入的安全措施,保留煤矿对密闭墙进行重新清理,对煤矿井下密闭墙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7.宣传、贯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学习。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提升煤矿安全基本条件,提高煤矿管理水平。

8.加大技术服务,指导保留煤矿合理采掘部署,优化生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两改一加强”(采煤方法、支护方式的改革,加强现场管理),推进柔掩支架采煤法,掘面采用锚网喷+锚带+锚索联合支护方式,降底煤矿风险因素,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对改扩建煤矿加大服务力度,帮助企业选用最合理的设计方案。帮助关闭煤矿煤矿企业完善关闭相关资料,协助解决遗留问题。

9.煤矿“三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采用倒排工期的形式,督促煤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大系统”升级改造与联网。

(四)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0.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重大风险管理台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进行重大风险公示,并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防止重大风险演变成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全面清理《隐蔽致灾普查报告》、《水患现状调查报告》、《水文地质报告》,对各类报告过期的、没有全面普查隐蔽致灾因素的、没有摸清水患的、报告没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一律责令重新修编。

11.加强煤矿“一通三防”、水害防治和“雨季三防”监督检查。坚持瓦斯超限、突水预兆、强降雨等情况立即撤人制度。优化煤矿通风系统,健全通风设施。严查空班漏检、瓦斯超限作业、违规串联通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Ⅱ类以上水患矿井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三专:专业防治水技术人员、专用探水钻机、专业探水队伍;两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一撤:井下发现有透水征兆时,立即撤人)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探放水基准线两把锁管理制度。提前制定雨季应急预案,落实雨季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坚持雨前、雨中、雨后巡查。

(五)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作业

12.认真落实《四川省应急厅关于达州市煤矿监管工作建议》、《达州市应急局 川东煤监分局关于加强升级改造矿井系统维护工作有关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达市应急〔2020〕54号)要求,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假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超批准区域作业;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隐瞒事故或迟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查关闭煤矿借回撤设备、升级改造煤矿借系统维护违规组织生产、保留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煤矿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红线100条”规定,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责任等措施,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13.煤矿系统维护必须严格执行达市应急〔2020〕54号文件,加强对改扩建煤矿的监管工作,严禁煤矿未经审批作业和借维护之名进行生产建设。我局驻矿安监员协同涉煤乡(镇)政府盯矿员看死盯牢拟2020年6月底前关闭的9家煤矿井口,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并进行生产及整改等作业。对违法违规的煤矿将采取果断措施,采用最严厉的手段,从重、从快、从严、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六)加快2020年关闭煤矿的关闭程序

14.加快拟2020年6月底前关闭到位的9家煤矿的关闭进程。2020年4月28日,区人民政府已对2020年关闭的9家煤矿进行了通告,关闭煤矿已进入倒计时。我局将联合涉煤乡(镇)政府对关闭煤矿井口进行密闭,防止人员进入发生事故。

(七)加强廉政建设,提升监管形象

15.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牢记职责使命,敢于担当作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廉政规定,从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内外部形象抓起,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执法督查制等制度,在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中,坚决不接受吃请,不收礼品、红包,不为被检查对象说情,不办人情案,有力地提升我区煤矿监管队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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