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0〕8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印发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桥湾镇政府班子的决策水平,加强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的指导思想及原则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使领导班子在议事内容、程序、方法和决策上做到科学、规范、正确、合理。
第三条 政府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主要包括镇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要根据不同的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禁止用镇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代替其它类型会议的做法。
第四条 坚决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坚决杜绝由党政主要领导碰头或以镇长办公会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五条 镇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及程序和办法
(一)议事内容
1、政府班子任期目标内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2、提请由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的行政工作事项。
3、贯彻落实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上作出的有关行政工作的决定、决议,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4、牧业、水利、科技、文教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等各项事业及社会发展规划。
5、财政预决算情况。
6、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及工作汇报,向本级人代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向本级人代会提请监督的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和落实本级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
7、提出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人事任免、奖惩、调配的建议。
8、听取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工作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9、审议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10、其它行政事项。
(二)议事程序和办法
1、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正职可委托副职主持召开。到会人员应超过半数方可开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镇长办公会议在广泛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镇长作出最后决定,由与会人员表决通过,赞成票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由镇长作出最后决定并签发会议纪要。
3、镇长办公会议的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应缓议并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
4、镇长办公会议做出决定后,要明确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体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5、根据议题的需要,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主席、副主席、各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第六条 镇长办公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镇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除极特殊情况,办公会成员应全部参加。
第七条 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有专人负责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记录要详细,不能只记决定。年末把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第八条 各类违反程序的会议视为无效,造成后果的由召集人负责。
第九条 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密纪律,在研究决定的事项未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泄密,特别是有关干部任免、奖惩等人事问题以及其它重要问题。如有泄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与会人员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要避免犯自由主义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