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20〕38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应对境外输入性风险形势严峻。清明节将至,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祭扫工作,我镇专门召开的会议,研究和安排此项工作,成立了已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管控。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人员流动、聚集增加和境外疫情蔓延带来的严峻性。对群众祭扫行为实行“四个严禁”,即严禁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禁在场镇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农田野外等区域焚香烧纸,严禁农村举行宗教性、聚集性祭拜活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三、积极倡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告知工作,鼓励群众通过简约的祭祀方式居家追思、缅怀逝者,提倡鲜花祭祀等节约、安全、环保、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四、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安排人员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制止和劝导。向群众宣传每户祭扫不超过5人,并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五、响应号召。各村(社区)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着、践行着,摒弃丧葬陋习,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扫行为。
附件: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附件
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将来 党委书记
任小强 镇长
副组长:杨贵安 副镇长
成 员:赵相贵 人大主席
余本东 政协联络办主任、副镇长
代炳红 党委副书记
刘辉庆 纪委书记
兰 明 统战委员
李东林 武装部长
侯育青 组织委员
李小琼 人大副主席
谭 微 副镇长
蒋 康 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所李仕兵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黎家平负责日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