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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六次会议第073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5-18    点击数:

达川农业函〔2021〕108号

郑启容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达川区中小型养殖场发展的建议》(第07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积极推进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问题

达川区是全国畜牧业大县,多年来,全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原则,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实现规模化、标准化、良种化、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生产。已建立畜牧基地乡镇25个,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专业户385家。创建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家、省级13家、市级46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川东北生猪交易平台建成运行。

二、关于切实加强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

全区建立了区、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压实了区、乡、村三级防控责任,构建了上下联动、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共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3个,建成智能喷淋消毒通道10个,实现主要通道防控网络全覆盖。动物防疫严格坚持和执行“十步工作制”,即:调查摸底制、温馨告知制、整村推进制、定期补免制、疫情会商制、集中消毒制、小分队培训制、专家督导制、逗硬查处制和绩效考核制。全力推行“一卡三书四档”管理,严格落实“两承诺、两责任”制度,检测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在饲料、兽药投入品、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有力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关于强化养殖业配套政策支持的问题

国家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将养殖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可使用一般耕地,但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取消了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生猪政策性保险方面,我区能繁母猪和规模场育肥猪参保率达100%,并将能繁母猪农户自缴保费纳入财政补贴;信贷方面,中小型养殖场可以参加新型经营主体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等等。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将继续在养殖场选址、规划设计、圈舍修建、养殖技术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李道波,联系电话:13568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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