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办事指南的公示
事项名称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行使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四川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受理条件 | 1.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2.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相关诊疗科目 3. 符合相关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标准及技术规范 4.具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人员、设备、场所、管理制度、技术条件 5.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医师、护士 6. 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 |
申请材料 |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可行性报告 5、从业人员汇总表(包括儿科医师、麻醉医师)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医师需同时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场所平面布局图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清单及消毒供应相关资料 8、母婴保健诊疗组织设置情况 9、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 |
办理地点 |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一窗通”窗口 |
联系电话 | 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局 窗口:0818—5336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