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办理情况(C)的函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6-04    点击数:

达川农业函〔2020〕92号

王波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关停的乡镇生猪屠宰场的建议》(第10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达川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关闭原因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20号)要求,我区对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的38个乡镇场(点)进行了清理核查,截止2019年6月25日,因“三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不全,及不具备非洲猪瘟自检能力等原因,38个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的乡镇场(点)已全部自动关闭。

二、解决我区饲养生猪销售和屠宰困难的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是保障城区百万人口吃上“放心肉”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屠宰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一)规划情况。2017年11月,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意见的批复》(达市府函〔2017〕5号)、《达州市达川区新建B类生猪定点屠宰场暨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场(点)工作实施方案》(达川府办〔2017〕8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原规划设置2个A类屠宰场及11个B类屠宰场。

2019年11月,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文件中“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其余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等规定,我区原有的规划设置方案已自动失效。新的规划设置方案已报区政府审定。

(二)建设情况。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拟在石板街道长青村五组建设年屠宰生猪25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两个(其中一个现已建成投运,第二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在招商);麻柳、大树镇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办理相关证照;石桥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正在积极筹备中。

上述生猪定点屠宰场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生猪约100万头、供应肉类产品约7.5万吨。通过冷链运输,能够充分保障我区肉类市场供应,同时有效解决养殖农户卖猪难的问题。

三、解决我区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办法

私屠乱宰和未经检疫的肉制品上市的行为,不仅危害食品安全,同时严重威胁到我区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非洲猪瘟的防控局面。我局已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决不姑息。

四、关于“乡镇屠宰场经整改后恢复正常屠宰营业”的问题

你提出关于“乡镇屠宰场经整改后恢复正常屠宰营业”的建议,因政策、规划等原因目前不能实施;我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屠宰场建设进度,切实解决生猪销售和屠宰困难,千方百计确保食品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稳定防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