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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场镇路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桥湾镇     发布日期:2020-05-28    点击数:

桥府发〔2020〕120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和达州市达川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达川区集中整治事项工作方案》(达川整治办〔2020〕2号)的要求,为扎实做好“场镇路灯设施不完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切解决的难题,逐步健全完善场镇路灯设施,完善场镇公共照明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助推建设美丽幸福桥湾,为桥湾镇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照明保障,为桥湾镇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场镇社区公共照明设施进行集中摸排,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于损坏和未安装的道路进行改建,将健全完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场镇路灯照明设施配备数量不足、安装不够规范、维修更换困难、运行管理混乱等问题。到今年年底,场镇路灯覆盖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85%,运行管护机制全面建成,“场镇路灯设施不完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治范围

场镇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和居民生活区具体为:交通街、公园街、朝阳街、兴隆街、三角街、幸福路、农贸东街、农贸西街、新区路、永睦路、学府路、和谐路、美岭街、正街。

四、重点工作

路灯是场镇的“眼睛”,是场镇繁荣文明的象征,是场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无灯不成市,有灯才辉煌”。通过场镇路灯整治,逐步完善场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极大改善场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场镇面貌得到显著提升。并成立路灯领导工作小组,具体为:

组   长:张   卫   镇  长

副组长:黄川钟   镇纪委书记

             王   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员:张修贤   纪委副书记

            胡   瑜   镇财政所长

            陈洪兴   应急管理所长

            王小华   规建办负责人

            潘   明   社区支部书记

(一)全面摸排

为全面掌握场镇路灯路灯完好、损坏、维护维修情况。领导小组对场镇街道进行逐街逐巷进行摸排,做到了不留死角,数据准确,并将场镇将路灯设施整治工作分成缺灯新设类、维修改造类、运行管控类等3类问题进行问题分类,分清整治类别,结合实际,新设类按照主干道和次干道安装灯杆式路灯、小街小巷安装壁挂灯,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二)核实数量上报

经排查确定桥湾镇目前需新设路灯共246盏,改造路灯64盏,路灯控制柜数量6台,监控设备6台、主路新增灯杆66盏、次要道路新增灯杆34盏、次要道路维护灯杆15盏、巷道巴壁灯新增60盏。

(三)健全队伍,强化维护

镇党委政府将协调辖区电管所建立一批专业性强的场镇路灯照明设施维护作业队伍,切实做好场镇路灯修复修缮工作,务必确保今年年底路灯整治建设工作达到成效。加强对场镇路灯照明设施维护作业操作人员的技能、安全培训,加强路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四)将建立健全机制,科学运行

桥湾镇将健全完善场镇路灯运行管护运行机制,并配备路灯管理人员。将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场镇路灯长效运行机制。管护人员每周对路灯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护不得少于3次,并建立巡护台账,发现损坏的及时通知维护单位维修。严禁擅自在路灯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接入电源,对擅自拆除、损毁路灯的将依法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场镇路灯设施应当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开启关闭时间随季节、天气调整,春秋季开启时间不得晚于19时30分,夏季不得晚于20时,冬季不得晚于19时。

(五)加强宣传,大力引导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我镇场镇路灯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措施方式,切实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场镇路灯治理,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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