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公安分局召开2020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推进会
4月7日,分局召开2020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推进会。在家局领导、局属各部门和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万百勇指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既是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也是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其标准和要求高,全区公安机关务必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是发展理念,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不断凝聚群众力量、形成发展共识、赢得群众信任。万百勇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在原有组织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牵头局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各整治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做好组织研究、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等工作。二是要强化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统筹当前各项公安业务重点工作,抓深抓细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细化具体举措、分层分类推进,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要强化机制完善。全区公安机关要最大化回应群众诉求,对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迅速整改;对工作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问题,要分阶段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注重向群众阐明原因,获取支持;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切实提升整治实效。
党委副书记、政委唐毅传达了达川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工作会议精神,指出了当前分局整治活动诉求收集、整治措施、反馈意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集中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是全面推动民生民利问题和管理服务问题的解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载体,务必要作为当前的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抓深、抓细、抓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强力推进。对分局民警、职工、警辅人员主动征集的群众诉求,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配合整治的3项集中整治事项,要主动衔接、不推不诿;对分局自身承担的729条整治任务,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全面细致抓好措施的落实。三是要进一步督导落实。牵头局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充分履行职责,分局实行每月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对部署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部门及民警,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