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春阳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4月3日政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离、岗位变动等原因,王春阳等30名同志申请辞去政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政协章程》和《达州市达川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政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王春阳、户黎星、任小强、任新意(女)、李培瑜、余 刚、邹 伟、宋卓霖、张拯霖、张前东、欧中英(女)、周小平、 郑钦宇(女)、赵 军、赵相贵、赵新明、胡 宇、胡 罡、段善国、侯园园(女)、祝洪文、贾 磊、曹思敏(女)、彭成才、彭清明、蒋 军、舒胜红、靳朝波、黎晓燕(女)、潘 梅(女)等30名同志政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